22 歲男子涉在網上認識多名未成年少女,要求 9 人提供私密照,其中 4 人曾在巴士、時鐘酒店遭觸摸私處、企圖強姦等。其中一名 14 歲事主自殺身亡後,母親翻看其訊息揭發事件。被告早前承認企圖強姦等 12 罪,周四(22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 10 年。
法官陳慶偉引述專家指被告「非常病態」,重犯機會中等偏高至高,對他能否更生不感樂觀。被告至今仍以「嗰條女」稱呼事主,談問有事主自殺時沒流露哀傷,更承認透過社交媒體尋找少女作「獵物」,自稱可同時與 6 至 7 人拍拖,享受短時間內取得少女信任、操控其快感。官斥被告毫無悔意,有尋求變態性歡愉跡象,法庭須保護年幼人士,免受被告這類人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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