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歲男子否認於 2015 年性侵朋友的 7 歲女兒,案件周三(10 日)在高院踏入第二日審訊。事主在警方錄影會面稱,曾向被告表達不喜歡口交,但被告稱「快啲啦,唔該你」,並壓她頭部繼續;事主亦提到被告曾企圖對她肛交。
辯方盤問質疑事主曾因涉嫌非禮其他女童而被捕,又指她年幼時已對「性」方面有想法。事主稱對性方面感好奇,但不同意辯方所說,自己不曾遭被告性侵。案件周四續。
首天審訊|控方:被告以陽具磨陰部 口交後給100元「買糖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1 歲男子否認於 2015 年性侵朋友的 7 歲女兒,案件周三(10 日)在高院踏入第二日審訊。事主在警方錄影會面稱,曾向被告表達不喜歡口交,但被告稱「快啲啦,唔該你」,並壓她頭部繼續;事主亦提到被告曾企圖對她肛交。
辯方盤問質疑事主曾因涉嫌非禮其他女童而被捕,又指她年幼時已對「性」方面有想法。事主稱對性方面感好奇,但不同意辯方所說,自己不曾遭被告性侵。案件周四續。
首天審訊|控方:被告以陽具磨陰部 口交後給100元「買糖食」
65 歲男子涉於上周五(5 日)在九巴上層伸手非禮一名女子,同日被捕,隨後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指已準備好答辯。辯方則要求押後,期間向控方索取文件、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並申請保釋。裁判官陳慧敏聽罷控辯雙方陳詞,拒絕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案件押後至 8 月 3 日再訊。
78 歲鋼琴男教師涉去年於淘大商場「金聲琴行」非禮 16 歲女學生。他否認控罪,案件周二(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學生在錄影會面供稱,被告在課堂中撫摸其右手、右大腿。她又指,被告曾捉着她的手放在男方下體上,捏其膊頭及頸部,伸手入她的衣服內碰到鎖骨下方,並以下體頂撞其背部 2 至 3 下。辯方則指出,被告糾正事主蹺腳的坐姿時,手部被事主雙腿夾着。
大律師蘇信恩被指在 2014 至 2017 年、未執業時,在西營盤單位非禮、襲擊兩人,案件原訂周三( 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與控方商討索取未被使用的資料,包括事主 X 向警方作出的其他投訴;控方反對申請,指被告早前已用相同理由申請押後。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 7 月 15 日再訊,並表明是「最後一次」押後,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辯方另透露,將向資深大律師就本案索取意見。
48 歲高級海關關員,涉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海關大樓,拍女同事的腰及臀部,他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待 6 月 11 日再訊。
大律師蘇信恩被指 8 年前未執業時,在西營盤單位兩度非禮一人,案件周二(1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接獲新的投訴人,因此對蘇新增 3 項控罪包括非禮、普通襲擊。蘇則申請押後,指擬就新控罪向控方索取文件。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遂准押後至 5 月 27 日再訊,蘇屆時須答辯,期間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踏入第 6 日審訊。被告周一(23 日)作供,承認與事主發展地下情,但指其後感情轉淡。
控方問,為何被告有女友仍發展地下情,被告指「感情呢啲好難講⋯⋯純粹理性角度,我都覺得自己唔應該發生呢件事情」。控方指出,被告首次犯案後,認為事主沒反抗,又曾與他打招呼,以為事主會配合,便三度犯案; 被告一概否認。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三(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3 日審訊,控方傳召 3 名案發後曾接觸事主的女警作供。
其中一人供稱,在部門聚會中見事主貌似不適,陪同她離開會議室時,對方顯得有點手足無措、眼神空洞,詢問下事主稱遭被告問「可唔可以錫」。另外兩名女警則指,當日見到被告將手貼近事主的腰及臀部,之後見事主情緒激動。辯方質疑,兩人當時在會議室所處位置,不能清楚看到被告的手是否碰到 X,兩人均不同意。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二(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2 日審訊。
就事主供稱在被告辦公室門外被人拍打臀部,辯方指出,事發時事主「後面走廊成排都係伙記」,被告不可能明目張膽非禮她。事主稱,她當時亦不敢冤枉他人,但當非禮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後,便肯定被告並非不小心。辯方另指,二人互有好感,曾發展「地下情」,事主其後發現被告與女友去旅行,曾就此事與被告爭執;事主一概否認。
首日審訊:事主供稱遭摸臀及被捉手放褲襠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一(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事主透過視像作供,指有次與被告秘書交談期間,突然感覺「有人拍咗我 pat pat 一下」,之後見被告在其左邊出現,但當時「唔敢亂咁懷疑阿 sir」。
數月後她參與部門聚會,被告突然走近摸其臀部,並在其耳邊稱喜歡她,又指「畀我摸得唔得⋯⋯今晚喺度陪我得唔得?」其後再捉住她的手放在他的褲襠上。事主指當時摸到有硬物,隨即縮手。事主作供期間喘氣及哽咽,官一度休庭讓她休息。案件周二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