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長青邨上周五(10 日)發生持刀傷人案,31 歲菲籍男外傭被指持生果刀,對男戶主刀刺 7 下,傷處包括頭部,被控一項「傷人 19」,案件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9 月 7 日再訊,以候指模和 DNA 等化驗報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他將於 7 月 21 日作保釋覆核,期間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青衣長青邨上周五(10 日)發生持刀傷人案,31 歲菲籍男外傭被指持生果刀,對男戶主刀刺 7 下,傷處包括頭部,被控一項「傷人 19」,案件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9 月 7 日再訊,以候指模和 DNA 等化驗報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他將於 7 月 21 日作保釋覆核,期間還押。
大埔一家護老中心的護理員,涉於 2022 年為 87 歲女院友換尿片時過度用力,事主腿部骨折,並因傷口惡化需截肢。被告否認「傷人 17」控罪,受審後周三(28 日)獲裁罪名不成立,但官引《刑事訴訟條例》權力,裁定「傷人 19」罪成,被告還押至 3 月 13 日判刑。
區院暫委法官鄭念慈根據醫生報告,裁定事主所受傷勢屬嚴重身體傷害;指按本案證供,案發時僅被告接觸事主,被告又承認事發時用力過度,及聽到「啪」聲,肯定當時已致事主至少一處骨折。
不過,官指控方未能證被告有意圖致事主受傷,未達「傷人 17」控罪元素;而被告任多年護理員,必知長者骨頭脆弱,換片時用力涉罔顧情況,故「傷人 19」罪成。
2019 年 10 月 13 日,有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私了」,3 男 3 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當中一名案發時 13 歲少年一度缺席聆訊,至 2022 年 7 月,連同「健仔」曾志健等 4 人在西貢被捕。 案件周二(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4 人,包括一對夫妻開審時承認暴動、非法禁錮、「傷人 17 」等罪。案情指,便衣警案發時觀察示威者堵路及放火等行為,其後遭包圍質疑他是警察。有被告分別以槌及雨傘等尖銳硬物襲擊便衣警,逃走時被群眾包圍跌入路邊花槽,及後再遭被告以膝蓋及拳頭襲擊。便衣警被送院診治,發現鼻骨骨折,全身有逾 10 處裂傷。 法官李俊文下令 4 名被告還押至 10 月 9 日求情和判刑;同案另 2 人不認罪受審,控方周三(3 日)將傳召涉事被襲的便衣警作供。
2020 年 7 月,屯門發生傷人案,3 男凌晨時分在街上欲邀 2 陌生女子喝酒被拒,纏擾間其中一女的男友到場,其後 3 男遭多人施襲。事後 3 名事主的友人前來助拳,追截時被私家車撞倒捲入車底,最終不治。8 人被指有份參與襲擊,被控俗稱「傷人 17」的「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 1 人認罪,餘下 7 人不認罪,審訊後「傷人 17」無罪,但當中 6 人被裁定罪責較輕的傷人罪罪成。 開審時認罪的被告,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申請更改答辯。辯方指,法官裁決時推斷,各不認罪被告均無意圖令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認為被告亦應得出一致推斷,望法庭可行使酌情權接納相關申請。 法官林偉權指,相關申請不常見,同一批施襲者亦可各懷有不同意圖。辯方表示將草擬誓章,解釋被告當初為何選擇認罪;法官指若有人於過程中出錯,不應介意說出,「唔好所謂隱惡揚善咁,要法庭履行公義…到而家我都唔知點解個情況搞成咁」,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15 日作進一步陳詞,又透露相關申請或須以「聽證」方式處理,被告及代表律師或要作供,期間被告續須還押。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傷人 17」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傷人 19」最高則可判處 3 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