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名男子被指去年教唆他人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累積至少 3 年工作經驗,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教唆、慫使或促致作出虛假陳述」罪,獲准保釋候訊。案件周二(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其中一被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即於本月離港 6 天,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案件排期至下周三再訊。
被指教唆、慫使或促致
作出虛假陳述
3 名被告依次為王亮(41 歲)、⾺紹雲(49 歲)及楊冠永(56 歲),均持香港身份證,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教唆、慫使或促致作出虛假陳述」罪。
控罪指,3 人於 2024 年 3 月 29 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教唆、慫使或促致潘姓人士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申請時聲稱曾獲高才通計劃下的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在緊接申請前 5 年內,累積至少 3 年工作經驗。
STCC140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