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6 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去年涉訛稱在澳洲蒙納士大學畢業,透過「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四(10 月 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早前收取文件後,曾去信與入境處商討,現時未有結果,希望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4 日再訊,獲裁判官莫子聰接納。期間被告可以原有條件,包括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人事擔保保釋外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36 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去年涉訛稱在澳洲蒙納士大學畢業,透過「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四(10 月 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早前收取文件後,曾去信與入境處商討,現時未有結果,希望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4 日再訊,獲裁判官莫子聰接納。期間被告可以原有條件,包括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人事擔保保釋外出。
內地女子涉於 2023 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持有澳洲蒙納許大學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一(2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署理裁判官鄭紀航押後至 11 月 10 日再訊,待控方考慮認罪協商及索取法律意見。女子獲准以 25 萬元現金及 20 萬元人事擔保等條件繼續保釋。
3 名男子被指去年教唆他人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累積至少 3 年工作經驗,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教唆、慫使或促致作出虛假陳述」罪,獲准保釋候訊。案件周二(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其中一被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即於本月離港 6 天,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案件排期至下周三再訊。
38 歲中國籍男子涉前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在 2009 年獲澳洲國立大學頒授商業學學士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二(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至 11 月 13 日再訊,候進一步調查、索取律政司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亦批准被告繼續以 25 萬元保釋。
27 歲中國籍男子涉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持蒙納士大學頒授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學歷,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五(2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缺席聆訊,裁判官莫子聰押後至 9 月 18 日再訊。
35 歲內地女子被控 2024 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自己持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五(1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 9 月 11 日再訊,獲准以 5 萬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