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歲紋身師涉今年 10 月,在旺角警署外牆塗鴉「8964」,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告早前認罪,周四(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 2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受酒精及分手影響而犯案,惟裁判官劉綺雲拒納其求情,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當日與同行人士有交流,步履如常,且被告「邊行邊望牆」,終在旺角警署外牆外站定塗鴉。官認為,被告刻意挑選位置塗鴉,藉此挑戰執法機關。
官拒納被告受酒精及分手影響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早前曾稱,「8964」為其前女友的出生日期,現欲澄清被告是因擔心該日子敏感,故編造理由。辯方又指,被告因醉酒及分手後的負面情緒而犯案,冀法庭考慮被告初犯及認罪,從輕發落。
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法庭不會考慮被告塗鴉「8964」的背後原因,是否與政治有關。官續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與同行人士有交流,步履如常,不同意被告案發時受酒精及分手影響。
官稱,亦留意到被告「邊行邊望牆」,最終在旺角警署外牆外站定塗鴉,惟該位置與警署外牆的其他圖案有些距離,認為被告刻意挑選位置塗鴉,藉此挑戰執法機關,經認罪扣減後,判處被告監禁 2 個月。
曾稱「8964」為前女友生日
案情指,一名警察在今年 10 月 29 日巡邏時,發現旺角警署外牆有個 40 乘 30 厘米的「8964」及 7 米的黑線塗鴉,遂報案處理。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在同月 20 日凌晨曾到訪旺角的一間酒吧,及後與兩同行人士行經旺角警署時,被告突停下並有 4 秒的手部動作,三人隨後逃去。
警方同月 30 日,在九龍灣發現及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旺角警署外牆塗鴉,警員在其辦公室等地方,搜到被告案發時使用的麥克筆,以及當時所穿著的衣物。
被告另在警誡會面中,指他在醉酒下犯案,因其前女友的生日為 1989 年 6 月 4 日,他才在牆上塗鴉「8964」。
被控刑事損壞
被告孫梓然(38 歲,報稱紋身師),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指於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旺角警署外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財產,即旺角警署外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WKCC516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