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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白田邨奪命火 39歲男認縱火、誤殺罪囚8年 官拒納因醉酒犯案

2021年白田邨奪命火 39歲男認縱火、誤殺罪囚8年 官拒納因醉酒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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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慶偉甫開庭稱,辯方求情提及被告受酒精影響犯案,表明拒絕接納此原因。官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指他現年 41 歲,中一程度,另有 16 項定罪紀錄,其中 3 項為刑事毀壞。

官指,被告因瑣碎事項與女友爭吵,兩人離開單位時,曾告知保安單位冒煙;並指被告蓄意放火,需判予阻嚇性刑罰。

官:行為終致 1 死 11 傷

官續指,本案發生於凌晨時分,不難想像對居民構成風險,且屋邨有老有幼,直指被告的行為無可避免會引起混亂及傷亡,最終亦引致 1 死 11 傷。官指,除死者外,亦有其他住客送院,其中死者母親因一氧化碳中毒,需送入深切治療部,可幸的是她最終康復。

官續稱,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生前因不能呼吸,急需呼吸新鮮空氣,而事發時濃煙的溫度高,故死者受到損傷,包括呼吸道發炎等。官又指,本案的唯一求情因素是沒有易燃物品存在。

官判兩罪刑罰同期執行

法官稱,考慮被告為成年人、有多項定罪紀錄,指他深夜放火造成死傷,就首項控罪,以判監 12 年量刑起點,認罪獲減刑三分一,判囚 8 年。第二項控罪涉及受影響居民及財物損毀,以判監 6 年為量刑起點,減刑後判囚 4 年。

官指,考慮總刑期原則及兩罪的刑事罪責,兩罪同期執行,故被告判監 8 年;被告聞判時一直眉頭緊鎖。

案情:死者避煙攀窗不慎墮下

案情指,被告和鄭姓女友同居在白田邨一單位。案發當日凌晨近 2 時半,被告的住所湧現濃煙和火舌,消防花近 1 小時方把火救熄。事件總共造成 1 死 11 傷,維修費達 20 萬港元。

其中一戶鄰居是一家四口,當晚僅關上鐵閘而沒關木門入睡。起火期間,34 歲長男為避煙而攀窗逃離單位,不慎自高處墮下不省人事,在火勢救熄之前已告不治。該戶其餘 3 人因吸入濃煙不適送醫,其中死者母親因一氧化碳中毒,要送入深切治療部留醫。

有鄰居指當日凌晨約 1 時 45 分,聽到有人爭執,有男聲指「燒咗成個白田邨」;另有鄰居曾目擊被告與女友爭執。

案情:被告曾稱「燒咗成個白田邨」

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維持緘默,被告錄影會面下稱案發當晚他喝了 3 至 4 罐啤酒,隨後吸煙,其打火機曾燒著房內的衣衫,但很快熄滅。他和女友隨後走至地下,才見到屋內傳煙。另被告稱抽煙時,煙頭燒著衣物,又確認他起火前曾說「你信唔信我燒咗成個白田邨」等,但辯稱當時喝醉。

被告陳光耀(現 41 歲,無業)被控各一項誤殺及縱火罪,指他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石硤尾白田邨 13 座非法殺死李光(音譯,終年 34 歲);同日同座某室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毀屬於房委會的上述單位,意圖損壞財產或罔顧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HCCC2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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