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雙程證的 44 歲男子涉於 2025 年 8 月及 11 月,管有及使用香港專業進修學院和職業訓練局的虛假信件,意圖誘使入境處接受信件。他被控各兩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五(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索取律政司意見,案件押後至 1 月 30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2.5 萬元現金及 2.5 萬元人事擔保保釋。
涉港專及職訓局虛假文書
遲慶巍(44 歲)被控各兩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指控他在 2025 年 8 月 1 日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日期為 2024 年 2 月 1 日由香港專業進修學院發出的信的文書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用入境事務主任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被告亦被控於 2025 年 8 月 1 日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日期為 2024 年 12 月 5 日由職業訓練局發出的信的文書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用入境事務主任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及在 11 月 18 日,在沒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下管有上述兩份虛假文書。
STCC44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