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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退休總督察涉反修例期間 騙7日超時工作津貼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56歲退休總督察涉反修例期間 騙7日超時工作津貼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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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歲退休總督察涉於 2019 年 8 月反修例運動期間,訛稱有 7 日超時參與「踏浪者行動」,以虛假文書騙取逾時工作和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 7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周三(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

辯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及進一步文件,包括警方內部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27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警方 6 月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被告退休前駐守沙田警區。警方又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定必按既定機制調查。
控罪指涉及 2019 年 8 月「踏浪者」行動

被告葉春榮(56 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 1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被告於 2019 年 8 月 7 日至 23 日期間,身為香港警務處人員,在執行公職期間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行為失當,即向香港警務處提交虛假申請。

控罪指,被告合乎資格申請因參予與「踏浪者」行動有關工作的逾時工作,及/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以及他需要逾時工作以執行與「踏浪者」行動有關的職預,因此向香港警務處提交上述的虛假申請以作處理及批核。

他另被控 7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指他在 2019 年 8 月 7 日、8 日、10 日、12 日、13 日、17 日及 23 日,使用對其主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文件,即共 7 份申領在上述日子的逾時工作及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電腦輸入文件,內附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被告如申領所述逾時工作,及該代理人明知是意圖用以誤導香港警務處。

翻查資料,被告退休前為總督察,曾就偵破的案件向傳媒簡介案情。

STCC17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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