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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質疑曾稱願望是達成35+、沒提不可行 陳志全:希望與相信沒衝突

47人案|控方質疑曾稱願望是達成35+、沒提不可行 陳志全:希望與相信沒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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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3 日)展開第 98 天審訊,陳志全完成共 3 日作供。陳早前供稱對於「35+」能否實現有很大懷疑,主控周天行周四引陳於將軍澳街站發言提及願望是達成「35+」,質疑沒提及不可行。

陳回答時反問,「當你生日許願嘅時候係世界和平嘅時候,你覺得世界和平可唔可以達到呀?」後再稱,認為「希望同埋相信」兩者沒衝突,「贏到多過人哋緊係好事嚟㗎,咁係個願望嚟之嘛」。

陳另被指在街站亦提及「林鄭月娥係傀儡」、「唔畀佢(建制派)有好日子過」等,陳否認前者是指打倒林鄭無用,要打倒中共,又稱後者是指在議會盡力發言,令建制派需繼續開會,「想去馬場跑馬呢都去唔到」。案件周五續,料鄒家成將作供。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8日審訊 陳志全完成作供
陳志全完成共 3 日作供
料鄒家成周五將作供

主控周天行周四結束對陳志全盤問,其大狀馬維騉沒有覆問,陳完成合共 3 日作供,散庭後在庭外稱「嘩做完喇,真係開心」。依被告排序,周五將到與陳同樣參選初選新東的鄒家成作供。鄒是被指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 3 人中,唯一不認罪、擬作供的被告。

鄒周四由平日的白色長袖襯衣,改穿黑色西裝外套、黑西褲,並結上黑色領帶。鄒甫入庭,有旁聽者先後高呼「嘩!好靚仔呀!」、「原來咁靚仔嘅!」

在馬指沒有覆問時,被告欄內被告包括柯耀林轉頭望向鄒,鄒點頭回應。其代表大狀陳世傑提出押後周五作供,以便索取最新指示,獲法官批准,但指條件是其主問要簡潔。陳覆,「你知我會的(You know I will.)」。

控方質疑陳志全稱願望是達成「35+」
沒提不可行

陳志全早前於主問作供提到,對於「35+」能否實現有很大懷疑。周天行周四續引陳於 2020 年 6 月底在將軍澳街站的發言,指陳提過有 3 個願望,依次是民主派取得更多議席、「快必」當選,以及自己連任。

周向陳提出質疑,「你願望是達成 35+,你從沒提過 35+ 是不可行」。陳聞言反問,「當你生日許願嘅時候係世界和平嘅時候,你覺得世界和平可唔可以達到呀?」

法官陳慶偉其後問,「你在街站時說出自己都不相信的話?」陳志全答稱,「希望同埋相信,係無衝突囉我覺得,但係你雖然對 35+ 覺得嗰個可能性係好低,但係呢個贏多一席多一席,贏到多過人哋緊係好事嚟㗎,咁係個願望嚟之嘛」。

陳續稱,在街站發言的最後提過,「有人話 35+ 緊係好啦,但係又係講返自己嗰套理論,35- 或者就算唔得,我哋都要好努力喺議會裡面工作」,重申希望得到與相信不可行並沒無衝突。

控方續引街站發言 指提林鄭為傀儡
陳否認意指打倒中共

周天行又指,陳於街站提到「無論邊個出線邊個當選,係未來都係要同心協力抗爭到底,包括我哋之前話,不惜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嘅權力嚟去否決財政預算案…」

就「抗爭到底」,陳指如自己周三所供稱,「其實就係講緊過去有啲議員,佢抗爭係未盡全力,連開會、出席,或者加入委員會,或者發言,或者質詢,都未做足。」

周另指陳提過「林鄭月娥係傀儡」。陳解釋,「個意思就係話其實邊個做(特首),都係咁㗎啦咁樣。不過即使係咁,大家都要出嚟投票」。法官李運騰追問,即誰人做都一樣?陳稱,是指林鄭為傀儡,「即係話佢係執行啲指令咁樣囉,即係佢話唔到事」。

周追問,指他是否意指打倒林鄭無用,要打倒中共?陳答稱,「咁又絕對唔可以咁」,並以《逃犯條例》修訂為例,指由林鄭宣布「壽終正寢」,「​​…所以你又唔能夠話就算佢係傀儡,你係完全可以唔理佢,因為你都係要透過佢嘅手佢嘅口佢嘅政策,去令到香港人嘅生活改善」。

陳另主動補充,稱因「唔想拖其他人落水」,當他提到「我哋」時,「係畀人唔好咁自我中心嘅說法,即係由『I』 講成『we』咁啫」。

控方質疑參加初選抵抗港共政權
陳否認 稱與政府、建制派很多合作

周天行另問及陳志全於街站的另一段發言:「議會戰線都係抗爭運動一部分…抗爭不可缺少嘅一環。議席係工具、議會係工具,抗爭至係我哋嘅目標,對付呢個港共政權,對付呢個國安惡法至係我哋嘅目標」周指出,陳的意思是參加初選的最終目的是要抵抗港共政權。

陳解釋,民主派作為反對派,議會的對手就是建制派及特區政府,「我哋每日都要鬥智鬥力,去搵出呢個政策上面不完善嘅地方,或者將香港人想要得到而(政府)唔肯落實嘅嘢,要畀壓力佢叫佢落實…如果呢個係咪叫對抗政權呢?如果呢個係,咪係囉。」

但陳提到,「我同無論係建制派定係特區政府,都係好多情況之下都係要合作,先至能夠達到改善香港人嘅生活」,又指這一點是「鐵一般嘅事實」。

法官陳慶偉質疑,他於街站沒提過如何與政府合作以通過草案,反而指會堅持抗爭到底。陳志全則稱,當時在街站是呼籲他人初選投票及提到《國安法》的危險,「當你講緊呢樣嘢嘅時候,你唔會再提合作,咁好分裂㗎嘛個人。」

解釋「唔好畀佢有好日子過」等
陳:令建制派想去馬場跑馬都去唔到

陳又在法官追問下稱,記得在街站上說過「唔好畀佢有好日子過」,解釋指如果民主派不在或無積極提問發言,令很多議案撥款通過,「守住個議會戰線嘅意思就係,唔好畀佢即係快刀斬亂麻,香港人都唔知道就過咗好多撥款議案,可能佢想一個禮拜過到,咁我哋守住不斷發言提問,令佢兩個禮拜、三個禮拜過到…呢個一直以嚟都係我講議會戰線嗰個原則。」

陳又稱,以往民主派、建制派矛盾不大時,立法會會議逢星期三黃昏就完結,「但係我當我入咗議會之後,多數都要星期四下晝或者夜晚先至開得完,咁我話唔好畀佢哋有好日子過呢,就係佢哋星期三晚,佢哋想去馬場跑馬呢都去唔到…」

稱初論論壇前沒與譚得志討論
惟譚事後稱「俾黃之鋒捅咗一嘢」

周天行亦問及 2020 年 6 月初選論壇,引陳志全黨友、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在九東論壇的言論提問。陳稱事前沒與譚討論在論壇的發言,「我哋唔係第一次選舉,選舉都係各自照顧自己,邊有咁得閒去傾你個論壇、我個論壇講咩啫」。

周追問,陳有否看九東論壇?陳稱沒有,但指譚事後有對他「講返少少呢個論壇發生咩事」,「佢話俾黃之鋒捅左一嘢,話佢(譚)曾經鬧過梁天琦係無賴本土派,問佢會唔會認,問佢會唔會道歉」。

控方擬引譚得志發言盤問陳
官關注可否引「共謀者原則」

周擬再提問時,被李運騰要求交代盤問方向與案相關性。周答陳、譚二人同屬人力,李指同黨不等於譚就是代表陳發言,並提醒控方,法庭已就「共謀者原則」下達裁決,案中被指為共謀者的人之言行,不一定可按該原則呈堂。陳慶偉亦補充指,尤其 2020 年 7 月 1 日(指《國安法》生效)之前的事。

周擬再答時,李打斷指除非控方有基礎說,譚在該論壇上是代表陳志全發言。周續引用譚的發言,問陳是否持相同立場:

…如果我真係有幸入到去,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丶癱瘓個政府、林鄭柒婆落台嚟到做bargaining power,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尤其是係獨立調查委員會,查嗰個警暴嘅問題,同埋公民提名嘅雙真普選…如果嗰個《財政預算案》,每個香港人派一幢樓喎,一人派十皮嘢喎咁,即係(民主黨胡)志偉呀,同埋阿(公民黨譚)文豪嗰啲,就平時都反對派--派錢㗎喇,但係今次派十皮嘢喎咁點呀?一樣反對 ,因為呢個係我哋嘅選舉承諾…

陳答,「絕對不是呀!呢個係違反人民力量所講嘅『全民政治回水』呀…我哋爭取咗咁多年,由 day 1 叫財爺直接回水…人人派十萬你都否決呀,俾人斬呀真係!」續指「佢從來無同我講過佢會人人派層樓或 10 萬(元)佢會否決,不過可能佢爆肚啦,我唔解釋啦,我唔揣測」。

被問有否留意戴耀廷記者會說法
陳稱不肯定、不記得

就初選組織者 7 月 6 日、9 日舉行的兩個記者會,陳志全於盤問下稱前者只看過報道。被問知否戴耀廷當日曾說「35+ 目標係憲制…由基本法賦予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陳稱不肯定、沒特別留意,「但係戴耀廷呢啲說話應該都講過唔止一次㗎啦」。

至於後者,周問陳有否留意戴當日曾說「35+」計劃目的,是取得立會主導權、行使《基本法》賦予權力,令政府問責?陳答不記得,「因為佢講嚟講去都係嗰啲,都係差唔多㗎啦」。

陳否認意圖顛覆政權等指控

周天行最後指出兩項控方案情,問陳 2020 年 7 月 1 日至翌年 1 月 7 日,是否同意與其他被告,透過奪得立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回「五大訴求」;同期是否有意圖顛覆政權。陳均否認。

截至周四,本案已完成被指為組織者、港島、九西、九東 3 區的辯方案情(新西沒不認罪被告);正處理的新東,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尚待展開案情。其餘選區尚待處理案情的,則有超區的李予信及衛生服務界的余慧明。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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