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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袁嘉蔚爭議部分案情 官:不影響判刑

47 人案|袁嘉蔚爭議部分案情 官:不影響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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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案已交付高等法院,他們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其中 17 人擬不認罪,將在 2023 年 1 月 30 日起審訊約 90 日;餘下 30 名擬認罪被告中,未完成案件管理的袁嘉蔚,周一(28 日)在高等法院應訊。

其代表大律師祁志指,同意案情有 5 點並非事實,希望修正。控方不同意,指有證據支持相關指控,部分要求修正的內容,則與袁嘉蔚無關。

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陳仲衡指,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辯方提出的案情爭議都不礙判刑,正式接納袁嘉蔚認罪答辯。換言之,辯方提出修改之處未獲法庭接納。
5 爭議案情擬認罪被告 袁嘉蔚首位正式認罪答辯

30 名擬認罪被告中,有 25 人已完成案情管理,餘下 5 人即袁嘉蔚、范國威、吳敏兒、呂志恆及馮達浚,早前因爭議部分案情而未完成案件管理。聆訊時,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指,此舉或影響法庭須否召開「紐頓聆訊」處理案情,甚或影響法庭會否接納其答辯。

其中袁嘉蔚周一再在 3 官席前聆訊,獲法庭正式接納其認罪答辯,認為其爭議案情不礙判刑。袁料屆時求情約 2.5 小時。據了解,其餘 4 人尚未完成處理答辯。

辯方提出修訂案情 指 5 處不符事實

代表袁嘉蔚的大律師祁志周一於高等法院重申,被告有悔意、願認罪,但指現時案情中,部分內容並非事實,即涉未發生之事,或屬控方意見,遂向 3 官提出修訂同意案情 5 處。

祁志舉例指,案情其中一段落,寫「若初選成功…則民生將受嚴重影響」,質疑袁嘉蔚沒預測未來的水晶球,「教被告如何同意未發生之事?」另一段落指「被告明知國安法將在 6 月推出」,祁志表示此消息當時只屬流言,沒人可核實,批評控方於指控中使詐(this kind of allegation is particular tricky)。

另分別有段落提「被告在初選論壇中遊說…期間標籤北京為『極權』…散播對中共恐懼」、「歌頌(glorify)示威者、暴動者」等,祁志認為分別屬政治判斷,或控方沒有證據。

祁志亦質疑,部分內容如被告擬推翻、癱瘓政府,並不屬是次被告控罪範圍,卻擺在案情中。

控方反對修訂 官質疑內容會否影響判刑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反對修訂,指控方的指控均有證據支持,其餘案情則與袁嘉蔚無關。

法容陳慶偉質疑,該些部分會否影響被告刑期。傅沒正面回答,遭陳數度追問「會,抑或不會?」最終陳自行說,「讓我告訴你,是沒有,毫無影響」(let me tell you, none, or whatsoever)。

3 官其後退庭約 15 分鐘後,決定接納袁嘉蔚認罪答辯,指其爭議案情不礙判刑。據了解,案情暫將沿用被告交付程序時所用版本。

擬認罪被告中
17 人冀審訊前判刑

法庭尚未決定認罪被告將在何時判刑。早前在案件管理聆訊,30 名擬認罪被告先後表達意向,有 17 人希望在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判刑,分別為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劉頴匡、王百羽、徐子見、毛孟靜、李嘉達、譚凱邦、岑敖暉、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

2 人希望審訊後判刑,包括區諾軒及鍾錦麟。至於趙家賢,控方指已與其達協議,將在審訊後判刑。餘下 10 人對何時判刑保持中立,分別為梁晃維、岑子杰、劉澤鋒、黃之鋒、譚得志、朱凱廸、胡志偉、戴耀廷、伍健偉、呂志恆。

何桂藍等 17 人擬不認罪
6 人正還押 最長已 20 個月

另因伍健偉更改答辯意向為擬認罪,本案現有 17 名擬不認罪被告,排期 2023 年 1 月 30 日開審,料審期 90 日。6 人包括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至今已還押 13 至 20 個月。鄒家成及余慧明一度獲准保釋,但被指違反條件遭撤銷保釋,再度還押;其餘 4 人被拒保釋。

餘下擬不認罪的 11 人,現時獲准保釋候訊,分別為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林景楠、劉偉聰、柯耀林及李予信。

HCCC69/2022、HCCC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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