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人案|馮達浚爭議案情用字 官提醒認罪扣減僅給有悔意、省法庭時間者

47 人案|馮達浚爭議案情用字 官提醒認罪扣減僅給有悔意、省法庭時間者

分享: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2022 年 7 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其中 29 人擬認罪,18 人擬不認罪。

擬認罪的毛孟靜、馮達浚、李嘉達,周三(2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聽取辯方對求情、判刑的意見。3 被告均冀於審訊前判刑,預計各人求情時間約 40 分鐘至 3 小時。馮達浚另提出爭議案情用字,被法官提醒認罪三分一扣減只給予有悔意、節省法庭時間的人。

聆訊期間,列席的被告袁嘉蔚與馮達浚脫口罩隔空以口型對話,馮鄰座劉澤鋒則挨前讓位予他。另毛孟靜退庭前指,原申請周四(3 日)列席,但現感身體不適,決定不旁聽。旁聽人士則有民主黨劉慧卿等人。

3 被告冀審訊前判刑

3 名被告毛孟靜、馮達浚、李嘉達,依次分別由大律師黃雅斌、石書銘及陳德昌代表。控方續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傅悅耳及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代表。另有 5 被告列席旁聽,包括譚凱邦、吳敏兒、袁嘉蔚、劉澤鋒及梁晃維。

3 被告均冀在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判刑,辯方指求情時間料毛孟靜需 40 分鐘,馮達浚需 3 小時,李嘉達需約 1 小時。

馮達浚爭議案情用字 官提醒認罪扣減有條件

早前在本案交付程序中,馮達浚和袁嘉蔚等 5 被告,被歸類為「認罪但同意部分案情」組別。石書銘周三表示,馮沒法同意的案情,均與控方用字有關,例如指稱馮「假藉民主之名」(under the guise of democracy),都不是「事實」(facts),而是控方有政治含意的用字。另指有翻譯字眼不準確。

法官陳慶偉重申,認罪享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只適用於流露悔意、節省法庭時間的被告,提醒石要以客人利益為依歸。石回應指,辯方沒有浪費法庭時間的意圖,但認為控方觀點帶有偏見。法官要求辯方再考慮清楚可能承受的後果。其後石書銘指,會在求情階段處理。

另外,石書銘提出,擬加入袁嘉蔚一方涉控罪範圍的法律爭議。陳慶偉指,該法律爭議,涉及個別被告與哪部分案情相關,稱石不能「不勞而獲」(cannot simply enjoy the benefit without putting any effort),如加入爭議也要遞交陳詞。石指會向馮再索指示。

22 擬認罪被告 完成案件管理聆訊
11 人冀不認罪審訊前判刑

連同周三出席高院聆訊的毛孟靜、李嘉達,29 名擬認罪被告中,22 人完成案件管理聆訊。當中除黃子悅獲保釋外,其餘 21 人均須還押。另曾應訊的袁嘉蔚、馮達浚,尚待處理法律爭議,未完成案件管理。

控方早前聆訊時指,有機會傳召部分認罪被告作供,望在不認罪被告審訊後一併判刑。辯方則大部分望審訊前判刑,或保持中立。

該 22 名被告中,有 11 人希望在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判刑,分別為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劉頴匡、王百羽、徐子見、毛孟靜、李嘉達。2 人希望審訊後判刑,包括區諾軒及鍾錦麟。1 人即趙家賢,控方指已與他達成協議,將在審訊後判刑。

其餘 8 人則保持中立,分別為梁晃維、岑子杰、劉澤鋒、黃之鋒、譚得志、朱凱廸、胡志偉、戴耀廷。

何桂藍等 18 人擬不認罪 最快明年 2 月開審

18 名被告擬不認罪,分別為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伍健偉、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以及吳政亨。

3 名法官周二透露,18 人最快在明年 2 月、農曆新年前開審,料審訊約 50 日、暑假前完成。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伍健偉將於 11 月 3 日(周四)進行案件管理;其餘 17 人則於 11 月 8 日(下周二)進行案件管理。

HCCC70/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