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訓練營教練涉摑8歲童 要求高溫下罰企 被控兩虐兒罪 保釋至9.23答辯

51歲訓練營教練涉摑8歲童 要求高溫下罰企 被控兩虐兒罪 保釋至9.23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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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涉掌摑兒童

8 歲事主 X 早前獲頒匿名令。被告今日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據了解,辯方昨日去信法庭,請求撤銷控罪或進行認罪協商。

據悉被告在訓練營活動中擔任教練,涉案發當日打了事主 X 右邊面一下,並在下午 1 至 3 時期間,要求 X 在室外籃球場罰企 15 至 25 分鐘,當時氣溫為攝氏 31.6 度。事主在訓練營完結後,告知母親有關事宜。

被控兩項故意襲擊兒童及虐兒罪

被告趙軼群(51歲,報稱教練),被控共兩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兩項控罪指,被告在 2024 年 8 月 8 日,在香港長洲明暉路 5 號明愛明暉營,身為一名年滿 16 歲的人,而對一名 8 歲的兒童 X 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及虐待兒童 X ,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兒童 X 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ESCC93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