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24 銅鑼灣|涉「私了」律師陳子遷 三男與控方達認罪協商 暴動改控非法集結

5.24 銅鑼灣|涉「私了」律師陳子遷 三男與控方達認罪協商 暴動改控非法集結

分享:

2020 年 5 月 24 日銅鑼灣「反惡歌法大遊行」,事務律師陳子遷疑制止示威者破壞店舖時遭「私了」。事後四男被指襲擊陳,被控參與暴動、有意圖而傷人等罪,當中兩人早前指擬認罪,兩人擬不認罪,排期周一(3 日)正式答辯及開審。

辯方指,除首被告外,其餘三人已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控罪由暴動改為非法集結,並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當中原擬不認罪的次被告達協商後,其藏武罪獲存檔法庭。3 人獲准繼續保釋,押後 10 月 18 日再訊。

暫委法官鄧少雄竹特別對首被告指,該協商「其實相當值得考慮,因為判刑起始點係唔同」。首被告其後表示繼續否認控罪,案件押後周三(5 日)續審,控方指將召陳子遷作供。另辯方擬召「案中案」,爭議被告警誡供詞自願性。
案情:遊行沒獲發警方不反對通知書

被告譽韋崙、鄭學洺及王浩雲,在開審前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譽另外被控的「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則存檔法庭。

承認案情指,網上有人發起在案發日,由銅鑼灣遊行至灣仔修頓遊樂場,反對制訂《國歌條例草案》及《港區國安法》,但沒獲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同日下午約 1 時,數千名示威者開始遊行,期間有示威者在銅鑼灣多個地方設路障、放火及損壞公共設施。

案情:事主出言制止破壞 示威者從後突襲

案情指,至下午 3 時 25 分,事主陳子遷途經銅鑼灣希慎道與禮頓街交界時,見到示威者破壞 I.T. Shop,遂譴責他們暴力行為、聲言警方將拘捕他們,便轉身離去。及後示威者突然從後衝向陳子遷包圍施襲,不斷以雨傘、硬物及徒手攻擊陳身體各處如背脊、後腦等,有人威脅陳若報警便打死他。

案情續指,陳子遷沿禮頓道往加路連山道逃跑、大叫救命,被示威者追打、扯爛衣服。陳一度撇開示威者、繼續逃跑,在橫過加路連山道與禮頓道交界時,被推倒在地,引 15 名包括 3 認罪被告在內示威者包圍施襲,有示威者舉傘遮蓋施襲者樣貌。

案情:被告有份對事主拳打腳踢

案情指,被告譽韋崙對陳子遷腳踢背部 1 下、拳打頭部及背部 6 下;鄭學洺對陳腳踢背部 2 下、拳打頭部 2 下;王浩雲則右手手持長棍狀物衝向陳,打向陳背部 3 下。

案情續指,陳同日被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療,報告指他額頭及頭頂頭皮、右耳垂、下巴、左手小魚際肌、左脛骨前方分別有 1 至 2 厘米裂傷,及背部多處瘀傷;事後下巴、右頸、左手手掌及左腳需縫針。另片段見陳受襲期間大量出血,T 裇被撕破。

案情:兩被告警誡下認曾施襲

案情指,3 人同年 6 月 30 日被捕,譽韋崙被搜出家中藏有長 64 厘米伸縮棍。警誡下,譽聲稱當日在場「湊熱鬧」,見人打陳子遷便有份打他 5 拳、踢他 1 下,又稱朋友、同案被告鄭學洺有份。鄭學洺則在警誡下否認參與遊行,稱與女友在銅鑼灣閒逛時,見有人打陳,便加入腳踢對方數下,但因人多,不肯定有否踢中,又聲稱不認識譽韋崙。另兩人分別承認,事後把案發衣物丟棄。

一被告否認控罪 官問需否考慮協商

首被告唐健帮擬不認罪,暫委法官鄧少雄一度問其代表律師需否再索指示,指其餘被告與控方達成「似乎對雙方都頗為實際、有利嘅協議」,例如控罪由暴動改為非法集結,「其實相當值得考慮,因為判刑起始點係唔同」。休庭後,唐繼續否認全部控罪。辯方指,將爭議唐的警誡供詞自願性。

控方案情與前述相若,另指唐健帮在不同階段的警誡下,先後供稱「𠴱日我去𠴱度係為咗參加國安法遊行,但我唔知係事前警察無批准嘅」、「個律師屌鳩我,我一時衝動,見人所以跟住一齊打,我無用硬物,淨係用手腳打佢啫」、「呢幾件就係我當日打律師時著上身嘅嘢」。片段見唐腳踢、衝向陳。

案件押後周三(5日)續審,控方指將傳召陳子遷作供。

非法集結最高可判囚 5 年

根據《公安條例》,暴動罪一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 10 年(區域法院判刑上限為 7 年),非法集結罪則最高可處監禁 5 年。

被告依次為唐健帮(貨車司機,現年 32歲,下同)、譽韋崙( 27 歲)、鄭學洺( 25 歲,無業)及王浩雲( 17 歲),4 人同被控各一項參與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5 月 24 日,在銅鑼灣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暴動,及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在達認罪協商後,除首被告外,其餘 3 人的暴動罪,改為指他們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

譽韋崙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指他同年 6 月 30 日,在香港柴灣翠灣邨一單位,管有一支伸縮棍。譽達認罪協商後,此罪獲存檔法庭。

DCCC65/2021、DCCC66/2021(已合併)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