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於 2020 年實施前夕,有網民響應號召在觀塘 apm 參與「和你 Sing」活動,其中 2 名男女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周三( 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 8 星期,不得緩刑。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雖然涉案活動不涉及暴力、沒有商店被破壞,但影響店舖運作及顧客,決定予以加刑。對於辯方稱次被告患自閉症及智力較低,劉淑嫻直言「睇唔到佢智力遲緩、比唔上人,與本案有任何關係」。
辯方盼判短期監禁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首被告從小到大品學兼優,有良好的家庭背景,亦無不良嗜好。她的夢想是成為網絡工程師,還押期間亦不斷閱讀進修。辯方強調,首被告希望藉參與活動表達意見,但從未打算參與暴力事件,現已相當後悔,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望法庭判處短期監禁,「既符合法律,又符合情理」。
官量刑考慮 7 因素
劉淑嫻表示,量刑時考慮到以下因素:
- 「和你 Sing」活動有預謀、計劃周詳
- 約 100 人參與
- 不涉及暴力
- 事件歷時約 50 分鐘
- 警方 5 分鐘內給予 4 次口頭警告,並舉黃旗
- 沒有商舖遭破壞
- 兩名被告有份搖旗吶喊,但並非典型「暴徒」裝束
對於辯方指次被告患自閉症及智力較低,劉淑嫻直言「睇唔到佢智力遲緩、比唔上人,與本案有任何關係」。裁判官以 10 星期監禁作量刑起點,考慮到兩被告在商場犯案,影響店舖和顧客,決定加刑 3.5 星期,念在他們有良好品格、即時認罪,准扣減部分刑期,總刑期為 8 星期。
警方在案發 20 分鐘後作拘捕
兩名被告分別為黃楚婷( 27 歲,網絡工程師)及張仲綸( 30 歲,文員),被控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觀塘創紀之城第五期 apm 內,與李君溓、 蔣焯生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情撮要指,案發當晚約 6 時,觀塘 apm 內有人叫喊口號示威,當時有便衣警員持續觀察,有商鋪落閘。約 6 時 20 分,警員入內驅趕,警告無效後作出拘捕。
KTCC 65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