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9.29金鐘|21人開審前認暴動 2人不認罪受審

9.29金鐘|21人開審前認暴動 2人不認罪受審

分享: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52 人被控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涉及 23 人的案件,周一(14 日)在區域法院新建的大型法庭開審(見另稿)  ,由法官練錦鴻審理,預計需時 40 天。

其中 21 人在開審前改為認罪,年齡介乎 17 至 24 歲,其中 10 人報稱學生,須還押至 10 月 5 日判刑。至於不認罪 2 人,則押後至周二(15 日)續審,辯方透露,不爭議當日發生暴動,但爭議被告是否在場參與。
案情:暴動歷時約 2 小時

案情指,案發當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起點定於銅鑼灣崇光百貨,終點為金鐘夏慤道政總外一帶。警方沒有就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同日下午 1 至 2 時,約 2 萬名示威者在崇光百貨外聚集,警方多次發警告,示威者沒理會,港島區交通嚴重受阻。

約 3 時半至 4 時許,事件演變成暴動,示威者開始在金鐘道、樂禮街附近集結,並拆下及焚燒有關慶祝國慶的展示牌、高舉英國國旗等。其後,約 200 至 300 名黑衣示威者抵達政總外,以障礙物及交通圓筒等雜物堵塞馬路,同時佔據夏慤道車路、政總外及行車天橋。警方一度施放催淚彈驅散。

案情:各被告非附近居住、上學或工作

案情續指,4 時 20 至 48 分,約 500 名示威者多次發動攻勢,先後向政總投擲汽油彈、磚頭及石塊等,以巨型橡筋將硬物射向政總,並以鐳射光束照射警員。警方分別以催淚煙及藍色水劑驅散但不果。約 5 時許,警方沿金鐘道向東掃蕩,示威者見狀後退,當到達統一中心及太古廣場交界時,警方分 2 批推進,最終拘捕案中被告,他們均不是在案發地點附近居住、上學或工作。

案情:20 被告均被拍到犯案或制服過程 

現場片段拍到第 1 至 11 被告身處暴動集結人群中,部分人手持雨傘、伸縮棍狀物、硬物、勞工頭盔等,與警方對峙。其中,被告陳浩天被捕捉到曾追擊撤退中的警車;被告周梓曦逃跑時跌到;被告郭瑋峰隨集結人士移動及觀望。各人在拘捕過程中均有掙扎或逃跑。針對第 12 被告、案發時 20 歲學生麥嘉恩,則沒有任何片段拍到其犯案或制服過程。至於餘下 9 名認罪被告,均有片段拍到他們被制服過程。

案情又指,警方以非法集結罪拘捕各人,搜出護目鏡、生理鹽水及手套等物品,被告姜啓泓另攜有 2 支 3B 級別的鐳射筆;被告呂兆禧則持有東海堂、唐記包點、麥當勞等多間餐廳的禮券。此外,被告黃俊渝在警誡下表示「阿 Sir,我啱啱响度示威,見你哋驅散,我走嘅時候就俾你哋拉咗。」

21 人還押 10.5 判刑

控方確認,除被告余景軒有一項非同類案底外,其餘被告均沒有案底。辯方大律師分別表示,會採納書面求情陳詞,暫時沒有進一步補充。法官下令押後至 10 月 5 日判刑,期間認罪被告不得保釋。

至於不認罪 2 人,法官押後至周二續審。辯方透露,不爭議當日有暴動發生,但爭議被告是否在場參與。

21 人認罪 2 人不認罪

23 名被告依次為:梁溢希(20 歲,學生)、17 歲馬姓學生、關天豐(22 歲,侍應)、陳浩天(18 歲,學生)、周梓曦(19 歲,學生)、余景軒(24 歲)、姜啟泓(22 歲,學生)、馬君廷(23 歲,廣告從業員)、張焯茵(20 歲,學生)、郭瑋峰(20 歲)、劉俊謙(24 歲,文員)、麥嘉恩(20 歲,學生)、呂兆禧(19 歲)、曾綺婷(18 歲,學生)、莊美燃(22 歲,工程助理)、高俊誠(22 歲,工程師)、容子朗(22 歲,測量員)、鄧家樂(39 歲,零售主管)、王皓文(18 歲,學生)、黃俊渝(19 歲,學生)、張卓霖(23 歲,技術員)、何家俊(24 歲)及樊耀淦(28 歲)。

控罪指,各被告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除鄧家樂及樊耀淦外,其餘 21 人承認控罪。劉俊謙另被控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襲擊警務人員「F」,獲存檔法庭。姜啟泓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涉及 2 個鐳射光束的裝置。

DCCC113/2021、DCCC116/2021 (Consolidated)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