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護士被控非禮女病童 律政司:考慮後不提進一步證據 浸會醫院:已獲判無罪

律政司 律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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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審訊期間不提進一步證據

薛永康(31 歲,報稱護士)被控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浸會醫院 6 樓 B6 號房近 611 號床猥褻侵犯女童 X,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另一情況下猥褻侵犯 X。

案件 2026 年 5 月開審,庭上播放事主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事主並透過視像作供,期間她表示不適,案件因而押後。

律政司上周五(25 日)回覆指,「經考慮案件所有相關情況和《檢控守則》後,控方在 2026 年 8 月 31 日的聆訊中不針對被告提出進一步證據。」

浸會醫院:護士已獲判無罪

記者周一(28 日)向浸會醫院查詢,涉案護士是否仍是員工、兒科病房有否男女分房等問題,院方回覆指,「由於涉事護士所涉之刑事訴訟程序中,法庭認定表面證據不成立。據此,涉事護士已獲法庭正式判決各項控罪均不成立,並獲判無罪。」

院方續指,「本院認為上述資訊已足以回應閣下之查詢。其他涉及各方保密資訊之問題,本院將不會作出回應。」

KCCC13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