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歲男護士被指在浸會醫院病房非禮 14 歲女病童,今年 5 月否認兩項非禮罪受審。律政司上周五(25 日)回覆《法庭線》指,經考慮案件所有相關情況和《檢控守則》後,在今年 8 月 31 日聆訊不針對被告提出進一步證據。
浸會醫院本周一回覆指,涉事護士已獲法庭正式判決各項控罪均不成立,並獲判無罪,「其他涉及各方保密資訊之問題,本院將不會作出回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1 歲男護士被指在浸會醫院病房非禮 14 歲女病童,今年 5 月否認兩項非禮罪受審。律政司上周五(25 日)回覆《法庭線》指,經考慮案件所有相關情況和《檢控守則》後,在今年 8 月 31 日聆訊不針對被告提出進一步證據。
浸會醫院本周一回覆指,涉事護士已獲法庭正式判決各項控罪均不成立,並獲判無罪,「其他涉及各方保密資訊之問題,本院將不會作出回應。」
37 歲男子被指去年在連登討論區留言,呼籲公開港大迎新營非禮案女事主的個人資料,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被告開審前認罪,周一(11 月 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林子康指,接納被告錯判非禮案男被告是受害者,而作出不加思索的行為,深知自己行為魯莽。官又指,幸好事主身分沒因本案被公開,認為被告已汲取教訓,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