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逾 20 次盜竊案底的 70 歲老婦,被控今年 7 月在沙田沙角商場一間便利店偷取 4 盒檸檬茶,周一(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時即席認罪,判監 1 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背景坎坷,因未能誕下兒子遭丈夫拋棄,導致她患上精神病。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質疑指,「佢咁坎坷底下,都有 3 個物業,都可喜可賀吖」,並指法庭要嚴峻處理慣犯,同時寄語被告日後尋求更有效的精神健康支援。
官質疑女兒看守被告成效
辯方求情稱,被告患精神病促致她犯案,她的女兒願意看守媽媽。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即反駁,被告有 21 次同類案底,且女兒是大學生,不可能 24 小時看守被告,又指父母都定必會教育子女不可犯事,但被告身為母親偏偏犯案,質疑由女兒看守的用處。
辯方稱被告背景坎坷 官:有 3 物業尚抑鬱?
辯方續求情稱,被告背景坎坷,自幼跟隨外婆長大;婚後丈夫卻因妻子未能誕下兒子而拋棄她,令她自卑、自我形象低落,並患上精神病及抑鬱。
官聞言稱,「佢咁坎坷底下,都有 3 個物業,都可喜可賀吖」,質疑抑鬱說法。
辯方則指,被告諱疾忌醫,日後會尋求更佳的精神科治療,希望法庭考慮她過去數年沒再犯案,且有教會支持而判處緩刑。
官質疑,今次是被告第 22 次犯案,過去 21 次都同樣是盜竊案,過往曾判處罰款、感化、緩刑,但仍未獲教訓,甚至有 2 次違反緩刑的紀錄,認為緩刑不適合。辯方對此表示沒有進一步陳詞。
判監 1 個月
官遂引案例指,法庭對於慣犯更要以嚴峻方式處理,考慮被告已是第 22 次犯案,但盜竊物品的價值不高,以及有三分一認罪扣減,最終判監 1 個月,並寄語被告,希望她日後可尋求更有效的精神健康支援。
被告柯玉英(70 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她於 2026 年 7 月 28 日,在沙田沙角邨沙角商場 2 樓的 7-11 偷竊 4 包檸檬茶,價值 30 元,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STCC360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