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涉嫌在黃埔花園 Aeon 偷竊價值逾 1,600 元食物,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罰款 5,000 元。醫委會紀律研訊小組周二(26 日)展開紀律研訊,判二人各停牌 4 個月,暫緩執行兩年。
辯方求情稱,二人犯案僅個別事件,並呈上港大教授袁國勇及醫管局前行政總裁高拔陞的信件,當中稱讚莊慧敏致力打擊新冠疫情,為人正直誠實。辯方又指,二人承認因一時疏忽、心不在焉而偷竊,明白行為嚴重,日後不會重犯。研訊小組主席蔡堅表示,考慮二人對醫學界的貢獻,接納他們已充分反思,亦接納盜竊案屬個別事件,重犯機會不大。
二人盜竊罪成
辯方在紀律聆訊不抗辯
是次研訊的小組,由前醫學會會長蔡堅、血液及血液腫瘤科專科醫生梁憲孫、家庭醫學專科醫生周偉文、資深大律師劉恩沛及醫生莊堅琪組成。
據醫委會控罪書,趙名宇、莊慧敏均被控身為註冊醫生,於 2023 年 4 月 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而該盜竊罪屬可被判監罪行。
小組律政人員代表陳述案情,指案發於 2022 年 4 月 23 日,二人在紅磡黃埔花園青樺苑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水果、刺身及壽司等,總值 1,632.8 港元。律政代表指,二人於 2023 年 4 月經審訊裁定罪成,判罰款 5,000 元,後續上訴均被法庭駁回。
辯方代表律師簡錦輝澄清,二人在高院上訴失敗後,曾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及後自行撤回上訴許可,並非被終院駁回上訴。辯方稱,二人接受被定罪一事,在紀律聆訊不作抗辯,並同意所有案情。

辯方求情:趙名宇提攜後輩
莊慧敏已卸下總行政經理一職
小組同日裁定趙名宇、莊慧敏違紀罪成。辯方為趙名宇求情指,他現於明愛醫院轄下的醫療中心工作,過往在明愛醫院獲同事讚賞,曾培育不少醫學生成為專科醫生,今次犯錯僅個別事件。辯方提及,趙於 2003 年 6 月沙士期間曾自願往瑪嘉烈醫院診治病患,顯示他為人勇敢及有承擔。辯方亦呈上同事撰寫的信件,指趙常提攜後輩,是醫療界中的「教育家」。
辯方為莊慧敏求情指,她曾獲行政長官頒發「社區服務獎」,於 2021 年 至 2023 年間積極參與抗疫工作,協助落實防疫措施及急症室分流機制。辯方透露,莊因為本案深感後悔,已卸下醫管局總行政經理的職務(stepped down from managerial position)。
辯方讀出求情信部分段落,高拔陞在信中讚揚莊為打擊新冠疫情貢獻良多,「為人正直、專業和無私奉獻」,是抗疫團隊不可或缺一員。高又指,莊在公共衞生領域表現出色,冀研訊小組考慮她致力服務社會,品格優秀。此外,袁國勇為莊撰寫求情信,指二人認識近 20 年,形容她「誠實、細心、可靠」。

小組:接納盜竊僅個別事件
罰停牌 4 個月、緩刑 2 年
辯方表示,趙名宇、莊慧敏干犯刑事控罪,有違醫生的專業操守,事件與他們一貫性格不符;他們承受沉重壓力和名譽受損,已經歷寶貴一課,日後會珍惜在港執業的機會。
主席蔡堅問到,為何二人伙同干犯盜竊案,只是個別事件?辯方解釋,二人向小組呈上親筆信,承認在一時疏忽、心不在焉(absent-mindedness)之下偷竊食品,他們明白行為嚴重之處,日後不會犯事。
小組休庭商議後,由主席蔡堅宣布刑罰。蔡指,二人沒有紀律聆訊處分的前科,而醫委會展開研訊不是要對醫生作雙重刑罰,而是要維護公眾信心。蔡表示,考慮到二人提交的品格證明信件,以及他們對醫學界的貢獻,小組接納二人已充分反思,亦接納盜竊案僅屬個別事件,二人干犯類似控罪的機會偏低,遂判二人停牌 4 個月、緩刑 2 年。
高院早前駁回上訴
趙名宇、莊慧敏 2023 年 4 月裁定盜竊罪成,判罰款 5,000 元。原審裁判官梁雅忻裁決指,二人分工合作,「佢哋必須知道邊啲要掃、邊啲冇掃」,不接納趙因分心犯案,裁定他們罪名成立。
二人其後不服定罪提上訴,2024 年 10 月被高院原訟庭法官姚勳智駁回。官指從閉路電視所見,交易過程顯示二人清楚知悉貨物有否被掃瞄,「有默契地共同行事進行盜竊」。此外,二人所盜竊的 9 項物品,單是未付款、值 898 元的海膽,便高於二人已付款的貨物,遂裁定控方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維持原判。
HCMA223/2023(KCCC114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