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名自閉症男子被指是「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推動「港獨」,被控《國安法》下「串謀分裂國家」罪,3 人先後認罪,判囚 36 至 42 個月。司法機構資料顯示,其中判囚 36 個月的 25 歲男子親自提出刑罰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上訴人伍始東(案發時 25 歲,報稱侍應)今年 9 月在區院被判囚 36 個月。他承認的案情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建國聯」)是男子姜嘉偉於 2024 年創立的非法組織,主張「光復香港」、「香港獨立」和「殲滅中國共產黨」等。
伍始東與同案兩被告,即案發時 15 歲男學生(現年 16 歲)、陳泰森(現 27 歲,報稱速遞員)均為「建國聯」活躍成員。
伍在 2025 年 7 月被捕,警誡下表示「我加入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都係因為好奇,我而家都好少出聲」。伍的住所被搜出 19 面旗幟,包括「藍白旗」、象徵「藏獨」的「雪山獅子旗」、象徵「廣東獨立」的「木棉旗」、「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旗」及「光時」旗。
判刑:成年人知行為犯法 自閉等狀態不影響決定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將被告界定為「積極參與」者,根據「串謀分裂國家」罪的刑級分級制,可判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官指伍雖然患有自閉及專注力不足等,亦有社交障礙,被同學排斥,其多數朋友均於網上認識,惟成年人應知其行為犯法,他的心理狀態不影響他的決定,假如因為好奇而犯案,他便不會藏有 19 面旗幟。
官認為伍在 3 名被告之中參與程度最低,惟其行為影響香港社會安定,令外國以為港獨有眾多支持者,影響香港特區的認受性,終判他監禁 3 年。
CACC363/2026(DCCC136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