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有港人被「高薪打工」騙局誘至東南亞後遭禁錮,被逼從事非法工作。誘使港人往外地的男子馬智豪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等罪,判監 7 年。他提出刑罰上訴被駁回,上訴庭周四(20 日)頒判詞,裁定人口販運或強迫勞動可列為加刑因素,認為原審恰當地考慮了兩者,因此不會干預刑期。
上訴庭特別指出,上訴人犯案前曾與他人商討香港沒有人口販運罪,情況令人不安,又指觀乎本案情節,律政司起訴可判終身監禁的綁架罪、安排高院審理會較適切,形容被告現只被起訴最高判監 14 年的串謀詐騙罪,且獲安排在最高只可判監 7 年的區院審理實屬幸運。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會研究上訴庭的判決和其他相關資料,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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