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獄中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他今年 9 月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譚耀豪將於周四(5 日)判刑,料需時約 30 分鐘。司法機構公布,當日設 211 個公眾席、70 個記者席,正庭分別佔 29 及 28 席。記者周三(4 日)下午約 5 時所見,法院外有約 30 人排隊。
據《法庭線》統計,上月滿 30 歲的黃之鋒已還押逾 2,170 天。辯方早前求情指,黃原可於 2027 年 1 月出獄,若本案沒延誤,刑期或可與 47 人案同期執行,盼法官酌情減刑,又指本案遠不及「黎智英案」嚴重、未屬罪行重大,量刑可在判監 3 至 10 年之間。




司法機構:設 211 公席眾 正庭佔 29 席
司法機構周三(4 日)傍晚,在高等法院門外張貼告示,指案件將設 211 個公眾席,當中正庭佔 29 席,另設約 50 張後備籌。
公告指,籌號將以先到先得、每人一張的方式,於早上 8 時在 LG4 派發。傳媒則獲安排 28 個正庭座位,另有 42 個記者席於大堂延伸區。
周三下午約 5 時,在高院 LG4 樓層外有約 30 人排隊,排頭幾位人士早於周二中午到場。(見報道)警方周二下午到場指揮設立排隊區,登記排隊人士資料,並搜查排隊人士物品。

被控與羅冠聰串謀勾結
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情指,黃之鋒與羅冠聰等人在《國安法》生效前已展開「國際線」,要求外國制裁香港、中國政府,方式包括與外國政要見面、發起聯署等。而他們在《國安法》生效後沒改變共同目的,繼續參與「國際線」。
案情指羅冠聰離港後,黃之鋒繼續留港,指香港需有人留守繼續抗爭、爭取國際社會關注。他又在 Facebook 發帖,稱不會刪除舊帖文、不會放棄政治立場,亦不會放棄打「國際線」。

辯方求情:黃原可明年1月出獄
辯方求情指,下月將踏入 30 歲的黃之鋒,原本可於 2027 年 1 月出獄,如本案當初沒延誤,刑期或能與 47 人案同期執行,認為應酌情減刑,並指本案遠不及「黎智英案」嚴重、未至於屬「罪行重大」,量刑可在判監 3 至 10 年之間。
辯方又說,黃之鋒已在獄中近 6 年,有漫長機會反思自己的行為和路向,他也沒浪費時間,在獄中讀了過百本書,對終有一天可以獲釋持正面態度,希望出獄後照顧年邁家人。
HCCC18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