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等 3 罪成,今年 2 月被判囚 20 年。港府早前引《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向原訟庭申請充公令,將於 7 月 8 日聆訊,料需時 1 小時。
入稟狀提到,港府向黎至少充公 1.27 億元,包括黎名下銀行戶口資產、相關公司的資產和股份、所付的 1,000 萬元保釋金,以及他在欺詐案中所付的 200 萬元罰款。該案被裁定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被告被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
上訴限期周一(9 日)屆滿,政府發言人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律政司收到前主筆馮偉光和前執總林文宗就刑罰申請上訴許可。至於黎智英早前於欺詐案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政府發言人回覆指,律政司不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黎的香港律師團隊早前向《法庭線》確認,黎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其餘 6 名《蘋果》高層則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6 年 9 個月至 10 年。高院資料顯示,繼前主筆馮偉光於上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後,判囚 10 年的前執總林文宗亦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監獄內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案件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次提訊日。
聆訊歷時約 3 分鐘,仍未完成交付高等法院審判程序。《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至 5 月 14 日作第四次提訊日,繼續處理交付程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刑期最重被告。他的香港律師團隊周五(6 日)向《法庭線》確認,已收到清晰及明確指示,黎智英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法官早前裁決時指,本案串謀均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以 15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而黎是幕後主腦,須提高至 18 年。同案認罪被判囚 10 年的前《蘋果》主筆馮偉光,已於本月 2 日提出刑期上訴。
黎智英案追蹤報道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蘋果》前主筆馮偉光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10 年。官指,本案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而馮偉光等 3 名沒作供被告,只能因認罪減刑三分一,已屬法例所訂最低刑罰。
高院資料顯示,馮偉光於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蘋果》3 間公司連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罪成。3 間公司分別被罰款 300 萬 4,500 元。保安局局長周三(11 日)擬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命令公司註冊處剔除 3 間公司,並已按《國安法》 31 條展開程序,通知 3 間公司可於 2 月 25 日前作出申述。
當局指,若最終決定剔除,3 間公司即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以組織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 萬元及監禁 14 年。
黎智英案|官裁定本案串謀屬罪行重大 黎判囚20年、8認罪被告囚6年3月至10年
78 歲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加拿大、德國、法國等多國繼續發聲明呼籲釋放。美國國務卿盧比奧(Marco Rubio)香港時間周二早上亦發聲明,敦促當局以人道理由准黎假釋。另外,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表示,黎行使國際法所保護的權利遭判囚 20 年,突顯《國安法》內容模糊,促立即撤銷判決。
中國外交部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香港法治不容撼動,任何外國無權說三道四,堅決反對個別國家借案件惡意抹黑香港、詆毀香港法治、干涉中國內政,並已向有關國家和機構提出嚴正交涉。
78 歲的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成為《國安法》實施至今刑期最重者。黎在英國的子女指若續囚禁,父親「將成為死在獄中的殉道者」。英外相指判刑「無異於判處終身監禁」,與歐盟皆敦促釋放黎。英國內政部傍晚宣布放寬港人透過 BNO 移英的申請資格。
中國外交部指判刑「合情合理合法」,強調黎是中國公民,敦促尊重中國主權及香港法治勿干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判刑時,兩度稱「黎智英是中國人」,黎在「中國香港」服刑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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