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男警非禮鄰居7歲女罪成囚9月 官斥蓄意犯案、知法犯法

休班男警非禮鄰居7歲女罪成囚9月 官斥蓄意犯案、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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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被告行為「係單一性嘅偏差」

辯方引述女童 X 創傷報告,指 X 事後「有啲創傷」,惟創傷隨著時間 、家人搬屋及在大人協助下逐漸好轉。

辯方另引述被告背景報告,指被告過往與異性交往正常,案發前為盡責父親,不能忽略當時其兒子發生令人擔憂的意外,認為其行為「係單一性嘅偏差」。報告雖指被告並不同意案情,但他承諾繼續守法,指重犯機會不大,且被告育有兩名年幼兒子,是家庭經濟支柱,判囚對被告影響大,盼法庭輕判。

事主創傷報告:
不解「值得信賴、依靠嘅人會傷害佢」

裁判官水佳麗指,已充分考慮被告的背景報告,但被告否認控罪,斥其「毫無悔意」。官續引述女童 X 的創傷報告,指 X 「從未想像到,當向朋友爸爸尋求幫助嘅時侯,會侵犯自己」,感到非常震驚,且被告為警察,X 指不解「值得信賴、依靠嘅人會傷害佢」,事後對陌生男性成人感到焦慮、恐懼。

官又指,X 向警員錄口供時感壓力,擔心被告會報復,及傷害其他小朋友,令 X 變得情緒化。雖然搬家能舒緩其情緒,但 X 早前出庭作供時,再次挑起其負面情緒,不解「真相點解會被挑戰」,令她對事件採取迴避態度。

X 認為「被變態佬摸好醜怪」
事後夢見被告化身惡魔

官指,X 認為「被變態佬摸好醜怪」,案發後「唔夠膽同朋友講」,亦曾發惡夢,夢見被告化身惡魔,「想捉拿佢,同殺死佢」。官又提及,X 事後經常感到下陰痕癢,需花更多時間洗澡,報告建議被告未來接受心理治療。

官續引述創傷報告,指 X 母事後感到憂傷、心碎,自責未能保護女兒,且搬家為其添壓力,認為事件無疑為 X 一家帶來嚴重影響和困擾。

官斥被告蓄意犯案、知法犯法

裁判官續指,被告與事主相差 28 歲,被告行為毫無疑問嚴重違反誠信,而被告對 X 而言非陌生人,是兩個好朋友的爸爸,被告卻以漏煤氣為藉口,利用虛假理由進入單位,且懂得迴避客廳的閉路電視,在廚房伸手摩擦 X 的胸部和私處,事後贈糖果收賣 X,斥被告身為警務人員,蓄意犯案,知法犯法。

官另指,被告當時正值休假,即使面對工作及家庭原因,「都唔會無端端向天真爛漫嘅女子埋手」,恐怕案件對 X 影響深遠,認為 X 心理復原進度,未必能如辯方所見般樂觀,憂 X 日後對兩性看法扭曲,無法輕易相信異性。

官考慮辯方量刑建議,指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遂以監禁 9 個月為量刑起點,「睇唔到有原因要減刑」,終判囚 9 個月。

控罪指在單位內犯案

被告梁桂鋒(34 歲,報稱警察),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葵涌葵馥苑一個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 X 。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為休班警員,駐守西九龍總區,已被停職;並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FLCC55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