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當晚,一名男子被指在「連登」發布「下次應該插小腸」等留言,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周二(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續審,暫委法官陳慧敏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被告供稱,其留言是「食花生」,又認為刺警事件在鬧市發生、高風險,是虛假及荒謬,質疑「如果真係有人想刺殺警察,插佢膊頭係唔合理⋯應該插身體中間例如小腸位置」。被告周三(7 日)續接受控方盤問。
被告容昌明(現年 25 歲,裝修工人)被控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上述警員。控方由外聘大律師葉志康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陳慧敏審理。
被告:留言是「食花生」
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出庭作供。案發時 22 歲的被告供稱,自己在內地出生、小學五年級時來港定居,中六畢業後任職散工,2019 年曾返回深圳居住,其後因交通不便,再度搬回香港。
被告指,他會使用內地及香港熱門程式,例如「連登」、微博及 QQ,但不常使用「連登」。案發當晚,他閱讀涉案帖文時,看到有人留言「又做戲?」、「自編自導自演」、「真係慘 上頭搵刀手斬返啲 condom 軍裝」,故他「食花生」,留言「插撚死佢老豆老母」。
他解釋,留言後會較容易尋回相關帖文,「或者通俗啲咁講係 LM(留名)」。他又指,粗口是一個「助語詞」,涉案帖文沒有其他資訊,「我冇可能指定邊個嘅老豆、老母」。
被告指刺警事件不合理
被告續指,他看到有人留言「係插 點解唔係攞命」,故回覆「插中後膊 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插穿左小腸想唔死都難」。他稱,當時認為刺警一事「好假」,又指案發在鬧市、高風險,「如果真係有人想刺殺警察,插佢膊頭係唔合理⋯應該插身體中間例如小腸位置⋯呢單嘢太荒謬」。
至於被告回覆其他會員「屌你老母教人點插都唔得呀?你老母臭閪好驚下一個畀人插中小腸係你?」、「教人下次點做都唔得?屌你老母」,他指當時自己被對方用粗口辱罵,他語音輸入時「未經大腦」,「我非常憤怒,衝口而出講粗口鬧佢」。
控方盤問時指,被告使用「插中後膊」、「下次」字眼,可見他知道傷害警員的情況?被告同意,但強調「嗰下我知道,唔代表係真(要傷害)」。被告周三(7 日)繼續接受盤問。
DCCC22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