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學校前校長被指向補習社董事外洩試題罪成 還押候判 官多次反駁求情信內容

德信學校前校長被指向補習社董事外洩試題罪成 還押候判 官多次反駁求情信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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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超群(右)(資料圖片)
郭超群(右)(資料圖片)
官反駁求情信內容

官引述辯方呈交的求情信,其中郭超群女兒的求情信指,父親是一位工作認真,有強烈道德的好爸爸,經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官駁斥指,求情信中指被告不會欺騙,但實際的行為卻是叫學生去行騙,又稱郭很夜才回家,是因他在外約會。

就求情信指郭為人公平,把學生放在首位等,官反問「公平?負責任君子?品格操守?」質疑郭經審訊後定罪,何來悔意。

辯方指,郭在親友眼中是一位紳士、一位好父親及一個好人,親友亦有到場支持郭。官則表示,明白郭的親友希望他有一個更新的機會,惟郭身處一間學校的最高位置,他的行為違反誠信、影響努力準備考試的學生。

官稱郭損害了學校的聲譽及教育制度,本案案情嚴重,兩名被告的行為令呈分試受影響,有學生的成績被取消,影響中學排位,導致認真溫習的同學受影響。

官拒絕郭以健康理由求情 

郭的代表以健康為由求情,官質疑指,每人面對審訊時都面對問題,又舉出另一案例,稱有被告病重亦不獲接納求情。官又斥郭騙取母親的存款開設補習社,陪伴次被告的父母,卻讓自己的母親獨自求診。

次被告彭詠嫺的代表,則希望法庭採納適當的量刑起點。官指,判刑需考慮對社會帶來的信息、被告的悔意,以及被告在案件的個人得益。

兩人涉泄漏德信學校試卷

被告郭超群(50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履行公職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蓄意及故意地作出不當行為,即沒有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申報或披露,或向其隱瞞他在「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的財務利益。

郭另與彭詠嫺(46 歲,報稱補習中心經營者),同被控一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彭於 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與郭串謀,在郭履行公職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蓄意及故意地作出不當行為,即在德信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的預定日期前,向「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泄漏德信學校的考試和測驗題目。

DCCC6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