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男團「ONE N’ ONLY」成員上村謙信今年 3 月來港出席粉絲見面會,及後涉於慶功宴非禮一名女翻譯,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事主供稱,當晚上村觸碰其大腿最少 5、6 次,數度以眼神示意想加事主做 LINE 好友,又透過手機翻譯問「要唔要一齊去出面嘅廁所?」等問題。上村得知事主有男友後道歉,稱「對唔住,頭先嘅嘢你忘記咗佢啦」,惟其後再度觸碰事主大腿。
辯方質疑事主供詞與報案口供有出入,質疑她在庭上捏造事實。事主否認,稱事發當晚很夜回家、睡眠不足,翌日報警時已盡力回想細節。她亦不同意辯方指,被告顯示手機二維碼,是想事主加入粉絲會。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料被告周四出庭作供。



事主:被告多次摸大腿 詢問要否一同上廁所
周三早上 8 時許,有逾 150 人在法院外排隊等候旁聽。司法機構安排了 3 個延伸庭,連同正庭共派發逾 300 張公眾籌。上村謙信身穿深藍色西裝應訊,神情嚴肅。
事主 X 透過視像形式作供,指自己從事日文教師及翻譯工作。今年 3 月 2 日粉絲見面會當日首次見到被告,當晚隨隊到明記潮館出席慶功宴。
X 指在凌晨時分,被告與其他藝人走到不同枱向工作人員敬酒,之後被告要求坐在 X 左邊。過了不久, X 感覺到左邊大腿外側被掃了一下。X 向下望,發現被告用右手背掃其大腿。X 一度避開,但之後再感到被告觸碰其大腿至少 5、6 次,又曾用手掌拍其大腿中間,手指尾碰到 X 大腿內側。
X 指,上村其後在枱下向她展示 LINE 手機二維碼,並以眼神示意 X 添加他為好友,但她沒有回應。被告其後再將手機遞向 X ,透過手機翻譯詢問 X:「要唔要一齊去出面嘅廁所?」
事主:被告追問是否已婚 其後再摸大腿
X 指自己無視訊息後,被告再用日文詢問 X 的日文程度,追問她能否明白「出面嘅廁所」是甚麼意思。X 表示明白後,被告再度邀請 X 一同上廁所,X 回應「你想去你可以自己去」。
X 續指,她其後以「斟茶」為由離開座位,走到一旁,被告隨即跟上,稱他也需要「斟茶」。期間,被告擋著 X 不讓她離開,並問她「可唔可以喺出面見面?」X 拒絕後,被告追問她有否男朋友,X 回答「有」後,被告向 X 說「對不起」,然後讓 X 返回座位。
X 指,當二人返回座位後,被告再說「對唔住,頭先嘅嘢你忘記咗佢啦」。惟被告其後再度詢問 X 是否已婚、是否計劃與男友結婚,並再度觸碰 X 的大腿。
辯方質疑事主口供不一、捏造事實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盤問時指,被告當晚談話時,例如分享之後在東京舉行演唱會一事,或於手機看到其男團粉絲的消息時,有否說到手舞足蹈?X 稱沒有印象。余再問,被告所展示的 LINE 二維碼,是否想邀請 X 加入其粉絲會?X 不同意。
余另問及,被告展示「要唔要一齊去出面嘅廁所」的訊息,會否有其他意思,例如指「帶我一起」、「一起走到」洗手間?X 不同意,但她認同可理解為「你可以陪我去到外面的廁所嗎?」。
事主又指,當晚沒即時離開,並繼續與被告聊天,但當時感到非常害怕,「我唔夠膽郁,我唔知道我做好大動作會有咩後果」。
針對事主稱被告曾用手指觸碰其大腿內側,辯方質疑為何 X 從沒向他人、或在警署錄取口供時提及這一點,稱大腿內側屬敏感位置,事主沒可能遺漏,質疑 X 於庭上捏造事實。
X 否認,指自己每次回想事發經過都是煎熬,而她向活動負責人提及被非禮一事,只是想告知對方被告的行為過分,她準備報警,沒打算向對方交代詳情。X 又指,事發當晚凌晨才回家,翌日睡眠不足下趕到警署報案,當時已盡力回想,非刻意隱瞞。
證人指看見被告觸碰事主大腿
X 的女同事楊愛玲供稱,當晚坐在 X 旁邊,期間發現 X 越坐越貼近她,覺得有點奇怪,詢問後得知 X 遭被告觸碰大腿,楊亦觀察到被告手的碰到 X 大腿。而在 X 稱想離座「斟茶」時,楊見被告亦跟著 X 去到「斟茶」的位置,並貼近 X 「低頭咬耳仔講嘢」。楊形容,當 X 回到座位後,比先前更慌張。
其後 X 表示想離開,楊與另一位同事陪她走。楊指,X 一離開現場便攬著她大哭,「喊得好犀利」。X 之後跟她說想報警,並希望楊可作證。
官裁表證成立 料被告周四作供
控方傳畢證人完成案情,裁判官余俊翔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料被告周四出庭作供。他在散庭後乘坐私家車離開。數十名粉絲在法院外等候,有支持者拿著旁聽籌在法院水牌前「打卡」。
而在審訊期間,有取得正庭籌號的中年男子在庭內睡著,被保安提醒不要睡覺,又有人在休庭期間在庭外淥杯麵,遭法庭職員阻止。
WKCC91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