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01|食肆牌照分得那麼細?

法律101|食肆牌照分得那麼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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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讀者問,她到一間大學飯堂嘗試購買燒味時,獲店員告知飯堂不能只賣燒味。但加添小許飯,當作燒味飯則可以賣。原來香港的食肆牌照,真的分得那麼細?

食肆 VS 小食牌?

在香港,最常見的兩種食肆牌照是「普通食肆」牌照(俗稱「大牌」)及「小食食肆」牌照(俗稱「細牌」),兩者都可以提供堂食服務。

「普通食肆」一般容許烹煮及售賣任何食物,烹調方式沒有限制,但對店舖面積、廚房、通風及消防設備等要求較高,也須(根據法例及/或發牌條件)設置男女分隔的洗手間。茶餐廳、中西餐廳、火鍋店、大型快餐店,一般均持「大牌」。

而「小食食肆」牌照(俗稱「細牌」),以往只准製作及售賣列表內的食物(如湯麵、多士、咖啡)。但自 2023 年起,只要以較簡單、不產生大量油煙的方式(如烚、燉、蒸、燜和煎,但不可油炸和快炒)烹調的話,基本上可以提供任何食物。粉麵、甜品、咖啡店等,一般是「細牌」食肆。

法律101|食肆牌照分得那麼細?

最易理解「大、細牌」的例子,是茶餐廳及冰室。傳統冰室一般只持有「細牌」,提供多士、奶茶等「輕食」;不像茶餐廳般提供須「大牌」的炒飯、炒麵。但隨著時代轉變,不少冰室其後改領「大牌」,轉型為茶餐廳。因此,現時有些食肆雖稱冰室,但運作模式及供應的食品,實質上與茶餐廳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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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堂食的牌照

如果「小食食肆牌照」不容許油炸,賣炸大腸、炸雞髀的「掃街」小食店,又是持甚麼牌照的呢?答案是「食物製造廠」牌照。如果生產預製或加工食品,或經營外賣食品(不設堂食)的話,便須領取「食物製造廠」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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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其他食肆牌照,例如:

  • 「工廠食堂」牌照:只供工廠大廈員工用膳。
  • 「水上食肆」牌照:在船隻上經營的食肆,條件較特別。
  • 「燒味及鹵味店」牌照:零售燒味及鹵味(如在同一處所製作燒味/鹵味,另須「食物製造廠」牌照)
法律101|食肆牌照分得那麼細?
大學飯堂不能賣燒味?

原來,學校或公司內部的飯堂,一般毋須領取食肆牌照。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4條,「食物業」一詞不包括「學校內專供該校學生使用的食堂」或「工作場所內專供受僱於該處的人使用的食堂」。

故此,回應文首的讀者提問,大學飯堂不只賣燒味的原因,有可能不是因為牌照規定。事實上,在食物環境衞生署的《持牌食肆及工廠食堂名單》,似乎也找不到該大學飯堂的牌照紀錄。究竟該飯堂是否因與大學簽訂的服務合約條款之故,而不能只賣燒味,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