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時任主席丘嘉熙,被指利用虛假收據及報價單,申請政府資助活動開支,以及在劇團兼職時,詐騙 3 間學校支付活動費用,涉款共逾 4 萬元。她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欺詐等 6 罪,早前被裁定全部罪成。周四(7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涉事學校、機構及政府沒有實際損失,被告從中亦沒有得益。辯方又指,被告基於對法律意識薄弱而犯罪,事發後深感後悔,重犯機會低,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裁判官曾慶東考慮辯方求情及案例,被告亦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本案可能使其「前途盡毀」,但官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終判處 4 個月即時監禁。另批准被告保釋待上訴。
辯方求情:涉事受害者沒有實際損失
辯方在庭上引述案例指,案例中的被告,有些涉及違反誠信,或是經審訊後被定罪,惟均有良好品格或是家中經濟支柱,該些案例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望法庭參考。
辯方指,涉事受害方在案件中沒有實際損失,政府及三間學校實際上收到所需的服務,而被告向該些學校提供的服務,也是劇團不要的課程,被告從中沒有得益。辯方續指,在整件案中,被告最後所得的金額小,不多於 1 萬元。
辯方又指,被告父母年邁,父母及家中其中一名就讀中二的弟弟,均需被告供養及照顧,若失去被告,他們會成為社會的負擔。
辯方:被告對法律意識薄弱
辯方求情稱,被告由被捕至今,在漫長的司法程序及還押過程中深感後悔,犯案亦是基于對法律意識薄弱。辯方又引述感化官形容,被告有禮貌,犯案後有深刻反省。
辯方續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並且從犯機會低,望法庭考慮被告對社會的貢獻,「用專業為社區作出更多貢獻」,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辯方引述被告求情信指,被告一直以來,均有利用自己的專業服務社會,「為社會及社群作出貢獻」,例如到長者中心及大學義演,宣揚平等價值觀及同理心觀念等。
辯方又引述由被告親友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無私幫助他人,對社會作出貢獻,望法庭給予一次機會給被告改過自身。
官:被告前途可能盡毀
官在庭上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被告出身基層家庭,有兩名弟弟,成長過程平穩、有紀律,行為端正及沒有不良嗜好,大學修讀媒體及文化相關學科,其後亦有進修多個課程。
官又引述報告指,被告稱其不懂法律,作出犯法行為前有詢問他人,惟為加快程序的進度犯案,事後亦稱當時低估了後果,指案件破壞其過往清白的背景。
此外,官引述感化官稱,被告態度合作,對其犯下違法行為深感後悔,亦沒有意圖作出犯法的行為。報告中亦提及,被告丈夫稱被告敬業,為一時錯誤犯案,相信被告吸取教訓,望法庭寬大處理。
官考慮辯方大律師的求情和案例,及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又認為被告因本案「前途可能盡毀」,需要很多時間及精力才能建立所失去的一切。但官指,案件涉及欺騙他人及違反誠信,最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4 個月,並批准被告保釋侯上訴。
被指製作假帳單及報價單
被告丘嘉熙(現 36 歲),案發時為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主席,又在新域劇團(下稱新域)擔任兼職教育主任。案情指,被告於 2020 年至 2021 年間,分別獲婦女事務委員會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撥款舉辦一個繪畫班及一個有關性別認同的工作坊。按照規定,被告須事先分別取得最少 5 份及 2 份書面報價。
被告其後向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提交一份報價紀錄及一張收據,誤導協會向她發還購買 80 個畫框的費用。報價紀錄顯示,5 張報價單均在她購買畫框前取得,當中包括新域劇團的報價單,收據則顯示一間畫室以 12,000 元出售有關畫框。廉署調查後發現,報價單並非由新域發出,其餘 4 張報價單是在採購後取得,而該畫室亦沒有出售畫框予被告。
被告另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一份新域劇團報價單副本,申領發還工作坊的影片拍攝及剪輯服務開支。廉署調查後發現,新域沒發出上述報價單,而有關服務合約以 11,250 元判予被告當時男朋友的製作公司。
案情又透露,被告曾向一間小學及兩間中學,訛稱新域提供戲劇活動,詐騙 3 間學校向被告支付共逾 17,000 元,惟這些活動並非由新域提供。
KCCC117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