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管工涉於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連同工地行政主任,擅自更改人臉辨識登記系統,代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騙取逾 25 萬元工資,事後 8 人被廉署起訴欺詐罪,各人先後認罪。當中承認 6 項控罪、案發時任助理總管工的 44 歲男子,周一(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 8 個月。
辯方求情指,男子在職場由低做起,他因有賭博問題而愚蠢地嘗試詐騙公司,現已明白控罪嚴重,並已離開公司、停止賭博。辯方又指,被告有深刻悔意,惟因本身「實在係債台高築」,暫未能償還他涉及逾 13.5 萬元的款項,承諾會出獄後努力做散工賠償。
裁判官朱文瀚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是眾人中罪責最重,既打擊本地勞動市場,在此經濟狀況下嚴重打擊工人士氣,及削弱香港廉潔之都的美譽,除認罪外看不到其他減刑空間。
求情稱犯案源於賭博習慣
44 歲被告鄧宇程,案發時是「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前助理總管工。他於本月 1 日承認所有控罪,裁判官朱文瀚同日下令他還押,以候索背景報告,排期本周一判刑。
辯方指,從報告可見,被告在職場由低做起,至案發時任助理總管工的位置,他明白控罪嚴重,現已離開公司,打散工維生。被告亦有賭博問題,「就係因為咁,令到佢今次干犯呢個控罪,愚蠢地嘗試去詐騙公司」,惟自 2024 年起已停止賭博,今次還押亦令他有非常深刻的教訓。
對於報告中,感化官說他沒提及家人資料,故看不到家人對事件取態及看法,辯方引述被告解釋稱,因他父母年紀老邁,當中母親一年前做了膝關節相關手術,故不想雙親擔心而未對兩老提及事件。至於胞妹,被告稱與她一起供養父母,對本案亦知情,惟胞妹亦有自身工作等,故未能提供太多協助。
辯方最後引述被告親撰求情信稱,他已有深刻悔意,知道問題源於他不良的賭博習慣,明白監禁無可避免,惟因他的債務問題,「實在係債台高築」,故經濟上未能容許他現時賠償他在本案中牽涉的 135,960 元,但承諾出獄後會努力做散工償還。
官斥打擊本地勞動市場
裁判官朱文瀚指,本宗欺詐案控罪性質嚴重,被告鄧宇程案發時為助理總管工,卻聯同其他人詐騙僱主。案中另有 7 名被告,而鄧之所以列為首被告,明顯地他的罪責是最重。案情亦反映,他涉聯同次被告、另一管工陳天翰,以及第三被告、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橋,擅改數名工人的人面識辨系統,換上陳天翰的容貌,以詐騙職勤紀錄,涉額高達 25 萬,當中鄧佔 10 多萬。
官續指,鄧向相關建築工人表示毋須去工地工作,把工資轉交予自己及陳天翰,「呢種犯罪行為係嚴重嗰種」,既打擊本地勞動市場,在此經濟狀況下嚴重打擊工人士氣,及削弱香港廉潔之都的美譽。
官指參考「張美嬌案」後,決定以判監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除認罪外看不到其他減刑空間,各罪同期執行,最終判監 8 個月。
案情:人臉辨識換上管工容貌
偽造值勤紀錄
案情指,實力工程於 2021 年 6 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鄧宇程及陳天翰分別為實力工程的助理總管工及管工,負責監督工地運作。
案情提到,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方能進入工地,他們須於上下班時,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計算工資,黎宇橋案發時獲授權操作該系統。
鄧宇程於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 月期間,先後介紹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等人到工地擔任雜工,著他們毋須到場工作,安排陳天翰在黎宇橋的協助下,擅自更改該批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換上陳的容貌,以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
相關值勤紀錄顯示,該批建築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 36 至 43 天,實力工程其後向分判商發放共逾 25 萬元工資,被轉交鄧宇程及陳天翰。
被控 6 項欺詐罪
8 名被告依次為「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前助理總管工鄧宇程(44 歲)、實力工程前管工陳天翰(43 歲)、實力工程前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橋(37 歲)、建築工人趙劍雲(52 歲)、蔡勇(56 歲)、施國成(47 歲)、莊錦雄(58 歲)、麥志健(35 歲)。
首 5 罪指,鄧宇程、陳天翰、黎宇橋 3 人,分別與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麥志健,於 2023 年 1 月 6 日至 3 月 22 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實力工程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趙、蔡、施、莊、麥的值勤紀錄屬真確,意圖詐騙而誘使「實力」支付 33,000 至 47,300 元。
鄧宇程、陳天翰、黎宇橋另被控於 202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實力工程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葉卓麟的值勤紀錄屬真確,意圖詐騙而誘使「實力」支付 48,300 元。
WKCC196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