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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院醫生涉呃11萬元特別酬金 認欺詐判160小時社服令

34歲公院醫生涉呃11萬元特別酬金 認欺詐判16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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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同意被告應是好醫生

被告於 2023 年 12 月認罪,辯方當時呈上多封求情信,讚許被告熱心工作,新冠肺炎肆虐時更加入前線抗疫團隊,並提及他已在候審期間承受巨大壓力,事後將面對紀律聆訊,香港或失去「好有熱誠嘅醫生」;裁判官亦同意,求情信反映被告「應該係一個好嘅醫生」。

案情:被告涉虛報 168 小時工作

案情指,被告於 2013 年 7 月加入醫管局,自 2017 年 1 月起被調派往仁濟醫院內科部擔任駐院醫生,平日工作時間一般為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星期六則為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並輪流擔任候召工作。

被告加入醫管局後多次申請參與屯門醫院的特別酬金計劃。廉署接獲醫管局轉介的貪污投訴,發現被告於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間,64 次在仁濟醫院執行常規候召職務的時間,與他報稱在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特別酬金計劃工作的時間重疊,重疊時間達 168 小時。

被告承認曾未經上司准許,早於其休班時間離開仁濟醫院,亦曾沒有準時到達屯門醫院執勤,並多次向醫管局虛報,他按特別酬金計劃在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額外服務的值勤紀錄,詐騙醫管局向他支付特別酬金逾 11 萬元。

控罪指涉詐騙醫管局

王文灝(現 34 歲,駐院醫生)被控於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向醫院管理局虛假地表示,他根據「Evening, weekend and public holiday support session programme for accident and emergency department」及「SHS for medical staff to cope with excessive service demand and workload in AED, TMH due to winter surge 2018-19 (Ref no. 2018-41)」,在「特別酬金計劃值勤紀錄摘要」或「特別酬金值勤紀錄」中的記錄及申報時數,為常規候召職務外的工時,及不會影響其在醫管局執行常規職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醫管局向其支付港幣 110,824 元特別酬金,導致其獲利或醫管局蒙受不利。

WKCC3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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