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總內三度非禮女子 高級警司周毅剛不認罪3.16開審

涉警總內三度非禮女子 高級警司周毅剛不認罪3.16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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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毅剛(資料相片)

被告周毅剛由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裁判官何慧嫻引述審前覆核問卷,指控方擬傳召 8 名證人,辯方則會有 1 至 2 名事實證人,另會爭議部分 WhatsApp 訊息能否呈堂。

辯方確認,並補充爭議取決於控方如何運用訊息舉證。官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6 日開審,預留 7 天審期,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警方:周已被停職

被告周毅剛(49 歲,沒有申報職業)被控於 2024 年 7 月至 8 月之間某日,在香港灣仔警察總部 41 樓猥褻侵犯(法律 101 文章)女子 X,以及在同年 11月 1 日,在警察總部 41 樓會議室及警察總部總務室非禮 X。

控罪書顯示,案件由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負責。警方早前表示,周隸屬支援科,及已被停職。警方重申,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ESCC315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