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控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經審訊後被裁定 3 項非禮全數罪成,被判監 5 個月 3 星期。高等法院資料顯示,周毅剛於本年 8 月 25 日,由律師代表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控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經審訊後被裁定 3 項非禮全數罪成,被判監 5 個月 3 星期。高等法院資料顯示,周毅剛於本年 8 月 25 日,由律師代表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控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經審訊後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 3 項猥褻侵犯全數罪成。裁判官何慧嫻指本案性質嚴重,監禁式刑罰適合,但考慮被告初犯,故先索取報告,押後 7 月 31 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官接納事主證供,指她是誠實可靠證人、觸碰不是意外。官並拒納被告稱兩人有地下情的辯解,指如成年人有地下情,不可能不曾一起外出、不曾有訊息溝通,只在辦公室拖手。官亦質疑被告一邊說要維持地下情,卻又當眾摸事主,直斥其說法奇怪膚淺、一派胡言。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踏入第 6 日審訊。被告周一(23 日)作供,承認與事主發展地下情,但指其後感情轉淡。
控方問,為何被告有女友仍發展地下情,被告指「感情呢啲好難講⋯⋯純粹理性角度,我都覺得自己唔應該發生呢件事情」。控方指出,被告首次犯案後,認為事主沒反抗,又曾與他打招呼,以為事主會配合,便三度犯案; 被告一概否認。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三(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3 日審訊,控方傳召 3 名案發後曾接觸事主的女警作供。
其中一人供稱,在部門聚會中見事主貌似不適,陪同她離開會議室時,對方顯得有點手足無措、眼神空洞,詢問下事主稱遭被告問「可唔可以錫」。另外兩名女警則指,當日見到被告將手貼近事主的腰及臀部,之後見事主情緒激動。辯方質疑,兩人當時在會議室所處位置,不能清楚看到被告的手是否碰到 X,兩人均不同意。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二(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2 日審訊。
就事主供稱在被告辦公室門外被人拍打臀部,辯方指出,事發時事主「後面走廊成排都係伙記」,被告不可能明目張膽非禮她。事主稱,她當時亦不敢冤枉他人,但當非禮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後,便肯定被告並非不小心。辯方另指,二人互有好感,曾發展「地下情」,事主其後發現被告與女友去旅行,曾就此事與被告爭執;事主一概否認。
首日審訊:事主供稱遭摸臀及被捉手放褲襠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一(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事主透過視像作供,指有次與被告秘書交談期間,突然感覺「有人拍咗我 pat pat 一下」,之後見被告在其左邊出現,但當時「唔敢亂咁懷疑阿 sir」。
數月後她參與部門聚會,被告突然走近摸其臀部,並在其耳邊稱喜歡她,又指「畀我摸得唔得⋯⋯今晚喺度陪我得唔得?」其後再捉住她的手放在他的褲襠上。事主指當時摸到有硬物,隨即縮手。事主作供期間喘氣及哽咽,官一度休庭讓她休息。案件周二續審。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周二(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排期 3 月 16 日開審,預留 7 天審期。辯方透露擬反對部分 WhatsApp 訊息呈堂。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爆發警民衝突,示威者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手指等,在刑事案中就襲警、傷人等 4 罪,被判囚 5 年半。在衝突中被杜用雨傘擊打導致手指骨折的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循民事向杜索償。
區域法院法官羅麗萍周一(6 日)頒判詞指,杜啟華欲呈案發片段,以證明沒接觸梁,惟此片段已在刑事案獲充分考慮,屬「已裁定事實」,指杜濫用司法程序。就杜稱,梁沒使用合適防護裝備致受傷,官斥他顛倒是非、諉過於人,裁定杜須向梁賠償逾 15 萬元。
杜啟華在判決後表示,「19 年到 25 年,悠長嘅法律爭議嘅旅途,終於告一段落,幾好吖」。他指,現時經濟狀況「幾麻麻」,但會盡量履行應有法律責任,「繼續守法啦,希望未來有機會讀返法律啦」。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爆發警民衝突,示威者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手指等,在刑事案中就襲警、傷人等 4 罪,被判囚 5 年半。在衝突中被杜用雨傘擊打導致手指骨折的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循民事向杜索償,案件周二(12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杜啟華親自陳詞指,最多就梁提出的「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賠償 4 萬元。法官羅麗萍關注金額有何基礎。杜指梁非嚴重粉碎性骨折,不需做手術,惟在官追問下確認無案例支持。杜呈上案發片段欲證明沒接觸到梁,官亦拒絕,指該片段並非一直聚焦梁的手部。
杜又指,律政司早前就同一事件向他追討梁的額外退休金,認為兩者重疊應相互扣減。梁一方則指政府的索償涉及杜損害梁的謀生能力,認為與本案無關。官要求雙方作補充陳詞,並押後裁決。
周一審訊|手指骨折總警司向杜啟華索償 供稱仍感痺痛 杜質疑老化所致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爆發警民衝突,示威者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手指等,在刑事案中就襲警、傷人等 4 罪,被判囚 5 年半。在衝突中被杜用雨傘擊打導致手指骨折的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循民事向杜索償,案件周一(1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後來晉升為總警司、去年已退休的梁子健供稱,受襲後無名指神經線受損,「呢幾年耐唔中痺痛」、「翻風落雨係麻痛」,亦帶來「心理上影響」。杜啟華自行應訊,他盤問梁時引述梁的物理治療報告,指梁除了手指外,腳踭、下背亦出現痛楚,可見痛感基於其身體老化而致,梁不同意。
杜另供稱,曾揮動雨傘但沒接觸到梁的手指。案件將在周二作結案陳詞。
法律101|刑事與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