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經貿辦案|袁松彪、衞志樑被控協助境外情報機構 抽選12人陪審員 料3.4正式開案

倫敦經貿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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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袁松彪(攝:CC)
被告衞志樑(攝:CC)
法官形容本案「有趣和重要」

案件在英國時間周一(2 日)早上 10 時 30 分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開審。獲准保釋的袁松彪及衞志樑,約 9 時 15 分與律師代表抵達法院。袁松彪身穿深灰色西裝外套、戴上口罩及揹背包,穿深藍色西裝的衞志樑則隨後排隊進入法院,二人未有回應傳媒提問。經貿辦副處長黃凱鈴、助理處長胡文匡有到庭旁聽。 

本案在法官 Cheema-Grubb 席前由陪審團審理,周一開始抽選陪審員,遴選程序由 50 人逐步遞減至 22 人。法官向他們形容本案「有趣和重要(interesting and important)」,稱預計審期約 7 星期,直至 5 月 1 日。抽選陪審員的程序於周二(3 日)繼續,選出至少由 12 人組成的陪審團,料控方於周三(4 日)正式開案。

翻查資料,法官 Cheema-Grubb 過往審理謀殺、恐怖襲擊及國安案件。袁松彪由英國御用大律師 Jonathan Caplan 代表。

陪審團由 12 人組成 國安案或更謹慎檢視陪審員背景

位於倫敦市的中央刑事法庭,屬於其中一個皇家法院(Crown Court),嚴重刑事罪行案件由裁判法院 (Magistrates’ Court)交至皇家法院審理,例如謀殺、強姦及搶劫案。在皇家法院,一般由陪審團裁定被告是否罪成。以案件性質和可判最高刑罰而言,皇家法院近似香港高等法院。

參考英國政府網頁,英國的合資格選民會隨機被抽出成為陪審員,獲發傳票通知擔任陪審員人士,若符合條件須負公民責任,在審訊聽取控辯雙方呈上的證據後裁決。

另外,部分特殊且對公眾有重要性的案件,例如涉及國安或恐怖分子的案件,為了司法公正及避免判決存有偏頗,法庭若認為有需要,會進一步檢視該人背景以考慮其作為陪審員的資格。如果有陪審員表達對其中一方存敵意或有聯繫等,控辯雙方或可以其偏見為理由,挑戰陪審團的組成。

倫敦中央刑事法庭(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進入法院大樓須安檢 公眾席不准帶電話電腦

本案設有公眾席和記者席,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在正門須向保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及經過安檢,將隨身物品放在 X 光行李掃描機檢查。

在公眾席旁聽人士不准攜帶電子器材入庭,包括電話、電腦、智能手錶、電子書及攝錄器材等。體積超過長 27 厘米、闊 13 厘米、高 32 厘米的大型袋子亦不可帶入庭內。另外,公眾席旁聽人士須年滿 14 歲。至於在記者席的傳媒則准許使用電話、電腦。

根據記者觀察,審理本案的法庭分為兩層,法官、書記人員、控辯各方律師團隊、陪審團和記者的座位及被告欄均設於下層,公眾席則設於上層樓座。下層格局和香港法庭大致相同,法官正前方是律師席,律師席後面是被告欄;法官左方是陪審團座位,右方為記者席。除了法官和律師代表,書記亦配戴假髮。

倫敦中央刑事法庭(Central Criminal Court)
一被告伏屍公園終止起訴

被告袁松彪(被捕時 63 歲,下同) 和衞志樑(38 歲) 同樣擁有中國及英國雙重國籍,他們前年 5 月被捕。

兩人同被控一項「協助境外情報機構」罪,控罪指他們於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 日期間,參與協議蒐集情報、監控及進行欺詐行為。二人另被控一項「境外干預」罪,指他們於 2024 年 5 月 1 日闖入英國一個住所,罔顧有關受禁行為是否造成干預效果。

衞志樑其後遭加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指於 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 日無任何正當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以其英國邊防人員的職權在內政部資料庫搜尋。

原本同案被告 Matthew Trickett(37 歲)首兩項控罪,他於前年 5 月被捕後遭發現倒斃於其住所附近公園,法庭終止對他的起訴。

涉案的「協助境外情報機構」罪及「境外干預」罪,一經定罪,分別最高可判囚 14 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最高則可判囚終身。

Matthew Trickett 被發現倒斃於其家附近公園,死因未明。
袁松彪之律師費由港府負責

商經局局長丘應樺於上周六( 2 月 28 日)出席財政預算案記者會時,被問及袁松彪的律師費用是否由經貿辦支付和涉及預算,丘應樺承認有關律師費由特區政府負責,惟未有回應預算金額,他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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