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名為宏福苑進行加固工程的工人,涉從宏泰閣單位偷取共約 9 萬元首飾被捕。有居民聯名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發公開信,指當局保安管理出現嚴重漏洞,令宏福苑形同「無掩雞籠」,強烈譴責嚴重失職。記者周日中午觀察,宏福苑入口、廣福平台、廣福公園均有警員駐守。
住在宏泰閣中層的居民 Joe 向《法庭線》表示,偷竊事件後已到警署備案,「講低聲入面有咩比較貴重」。有遺屬則指,早於去年 12 月透過 1823 要求警方鎖好單位,惟警方指樓宇有警員駐守,將個案列為「雜項」,希望警方加強監察,避免災民受到二次傷害。
周一鳴:工人需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查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周日(8 日)表示,周一起會恢復宏福苑大廈的鞏固工程,並會實施新措施加強保安,包括在屋苑附近增加警員人手;現場會設置儲物格,供工作人員放置首飾、手錶等個人財物,並規定他們不可攜帶超過 500 元現金上樓。
周續指,在工作人員進入單位前,警員會先檢視屋內有否明顯擺放貴重財物,記錄後與工作人員核對,確保他們知悉;當工作人員離開時,會利用金屬探測器檢查。
周又指,截至周日下午 5 時共接獲 81 宗相關報案,主要是擔心、關注保安問題,警方會記錄在案。他提到,有居民報案指懷疑信用卡被盜用,警方正積極跟進,又呼籲居民如有需要,可先向銀行報失。
周另指鞏固工程「只係針對一啲破壞得好嚴重嘅單位」,例如主力牆燒至只剩鋼筋、「天花燒到冇咗」,並非就所有單位進行鞏固工程。


警方:拘 3 工人涉盜竊
有宏福苑居民指,周四(5 日)晚上約 8 時發現屋苑其中一幢的中層單位有燈光晃動,懷疑有人入屋「爆格」報警求助。據他提供的片段,光源出現於不同層數及不同單位。該居民指,警方一度回覆稱,當時有警員上樓搜證,但未透露詳情。
警方周五晚上公布,指周四下午發現有 3 名在宏泰閣進行加固工程的工人形跡可疑,在他們身上檢獲 7 件、共約 9 萬元的首飾,相信是從單位偷取,即場以涉嫌盜竊拘捕他們(見報道)。
居民聯名發公開信 強烈譴責嚴重失職
有居民周五(6 日)聯名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發公開信,指對事件「感震驚、徬徨與憤懣交集」,指警方及相關部門早前一再保證,會妥善確保居民單位及財物安全,並以安全為由,不准居民回家上樓取回私人物品。
信件提到,這次案件只是冰山一角,質疑政府長期以來對居民的聲音視而不見,令宏福苑形同「無掩雞籠」,只有業主和居民被嚴格阻隔在外,各類承辦商、工人「卻似乎可以在缺乏足夠監察的狀態下出入」,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保安管理出現嚴重漏洞,強烈譴責嚴重失職。
信中提出 5 個要求:當局須向宏福苑全體住戶公開交代涉嫌盜竊事件;全面檢討現行出入、保安安排;加強保安及監察,包括由警察檢查工作人員的隨身物品;重新檢視並修訂原訂「最快 4 月底」的上樓執拾安排;承諾在未完成檢討及改善措施前,不會擴大第三方於宏福苑內的工作範圍,或授予更多不受監督的出入權限。
信件表示,事件對居民而言可謂雪上加霜,籲當局停止單方面以「安全」為由限制業主權益,「同時卻未能真正保障我們的財產及尊嚴」,懇請當局正視居民訴求,以具體、可量度的時間表與措施回應,而非再以含糊的承諾帶過。

居民指已到警署備案
住在宏泰閣中層的居民 Joe 向《法庭線》表示,據他所見並非很多警員駐守樓宇,懷疑警方沒嚴格監察保安。Joe 指,不期望警方會「人釘人」式監察,但警方亦須在工人出入時,檢查隨身物品。
Joe 指,當時進行搜救﹐相信所有單位已被「爆門」,而據他了解,「似乎我嗰個單位係冇燒到嘅,玻璃上面嘅發泡膠仲痴咗喺度」,但這情況使他更擔心,「入面真係咩都可以俾人入去攞嘅喎」。他指,昨早已到警署備案,「講低聲入面有咩比較貴重」。
遺屬:12 月曾要求警方鎖門不果
遺屬尹先生則指,其家人住在宏泰閣高層,在大火去世。尹先生指,早於去年 12 月已透過 1823 要求警方鎖好宏福苑單位,大埔警署則回覆指,樓宇有警員駐守,上樓工人須先登記,並將其個案列為「雜項」。
尹先生表示,警方做法草率、失職,希望盡快鎖好單位,尤是沒被大火波及的單位;須加固的單位,警方則有責任監察施工,避免災民受到二次傷害。「因為對災民嚟講,佢哋唔單只金錢或者財物,佢哋可能一幅相、一張紙都覺得好重要,好有紀念價值,都唔會想陌生人上去,郁佢哋家人嘅遺物、財物」。

卓永興指最快 4 月底上樓執拾
除宏志閣之外,宏福苑另 7 幢大廈均受大火波及,宏昌閣為最先起火的一幢,7 廈災民一直未能回家。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早前指,最快安排 4 月底讓他們分批回家執拾物品,詳情將於 3 月公布(見報道)。
卓又說,由於不能使用升降機,需經樓梯上落,建議居民執拾時只帶走貴重、有紀念價值、便攜的物品。而當局稍後會制定須知、指引,讓居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