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否認停車時未展示司機證 6.29開審

西九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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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龎禮洲
被告龎禮洲(攝:CTH)
的士司機力陳有展示證件

被告龎禮洲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向法庭表示不認罪。

裁判官劉綺雲問龎將在審訊中爭議甚麼事項,龎反問可否講述事件經過。官打斷指,控方現控告他沒有展示司機證,並追問「你有展示」?龎確認有,指自己「不嬲」、「24 小時」 都會在車內展示司機證。

控方指,料審訊須傳召一名警員證人;龎則指,除他以外,沒有打算傳召其他人。官將案件排期 6 月 29 日開審,料需時一日,審訊會以中文進行。

被控停車時未展示司機證

被告龎禮洲(57 歲),被票控一項「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罪。傳票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8 月 9 日下午 5 時 06 分,於荃灣大窩口道近燈柱 FC4355,身為的士司機,當該的士停車候客時,無合理辯解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以便的士乘客可以清楚見到及易於閱讀。

WKS1521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