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歲康文署助理文書主任涉去年誘使署方職員接受虛假的破產管理署信件副本,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件周一(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至 9 月 28 日,以待索取法律文件,以及提供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1,000 元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住在報稱地址。

控罪指涉用虛假信件副本
被告傅水林(40 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助理文書主任),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指於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油麻地官涌市政大廈 4 樓 411 室內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兩封來自破產管理署的信件為虛假文書,而使用該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康文署的職員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並因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而作出或不作某些行為,以致對康文署不利。
翻查政府電話簿,油麻地官涌市政大廈 4 樓 411 室,為康文署一名圖書館助理館長的辦公室。
KCCC207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