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 MIRROR 2022 年紅館演唱會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其中李啟言(阿 Mo)去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僱主公司「舞館」提出僱員補償訴訟,經非正審裁決獲裁定勝訴。
李啟言上周五(25 日)再入稟高等法院,向康文署及「舞館」、演唱會工程承辦商「藝能工程」、「協興隆」、「銚龍」、工程顧問公司「輝固」等 11 間公司提出人身傷害訴訟,入稟狀沒有列明索償金額。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排期 2026 年 1 月 9 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男團 MIRROR 2022 年紅館演唱會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其中李啟言(阿 Mo)去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僱主公司「舞館」提出僱員補償訴訟,經非正審裁決獲裁定勝訴。
李啟言上周五(25 日)再入稟高等法院,向康文署及「舞館」、演唱會工程承辦商「藝能工程」、「協興隆」、「銚龍」、工程顧問公司「輝固」等 11 間公司提出人身傷害訴訟,入稟狀沒有列明索償金額。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排期 2026 年 1 月 9 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經歷 8 天聆訊後,死因裁判官林希維周二(17日)裁定死者死於意外,直接死因是多重胸部創傷,並指康文署已落實勞工處的改善建議,故毋須另行給予意見。
官又指,涉事吊臂斷裂原因為「金屬疲勞」,而車輛曾於案發 5 個月前做年檢,不評論是否涉及人為疏忽或責任,指這方面將循民事定斷。
死者的長子在法院外指,「無法理解」母親被裁定死於意外,但指家屬已盡了能力做事。他又指,對於民事追討責任期望不大,因家屬有舉證責任但手中資料有限。康文署回覆指,再次對家屬致以深切慰問,會定期檢視安全工作系統並適時更新,以保障員工和市民的安全。
第 8 天聆訊|家屬指失誤與政府有關「直接導致母親死亡」 官下周裁決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四(12 日)踏入聆訊第八天,由聆訊各方陳詞。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押後至下周二(17 日)裁決。
家屬指,涉事車輛已服務 11 年,但沒證據顯示政府或外判按原廠維修指引,質疑難確保多年來的維修合規,亦質疑康文署失職,因涉事車輛有兩年沒做定期檢驗,在意外後才發現,同時批評政府換車標準沒考慮安全性,「所有嘅失誤都同政府不無關係,直接導致我母親嘅死亡」。
家屬又指,吊臂斷裂涉金屬疲勞,但未能找出成因,「令死因更加撲朔迷離及失焦」。政府代表則指,署方立場是他們沒有改裝涉事吊臂,又指事發後已針對機械和人手改善,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二(10 日)踏入聆訊第七天。
受勞工處及警方委託檢驗涉事吊臂的專家指,以放大儀器檢驗吊臂斷裂表面,「清楚見到係金屬疲勞嘅現象」,但指沒有足夠資料判斷,是材料、運作,抑或設計有欠缺所致;另不認為案發時有負荷問題。
專家亦指出,透過油漆分析後,認為吊臂不涉改裝,惟在官追問下修正說法,同意不能肯定上油前的情況。案件周四續,料由各方包括家屬陳詞。
第六天聆訊|勞工處主任:升降台意外多因超負荷、過往不曾致死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一(9 日)踏入聆訊第六天。
勞工處職安主任供稱,按其經驗,有八、九成的流動升降台意外,涉操作時超出負荷,引致支撐升降台的吊臂傾斜,但未曾致死,多是輕傷。聆訊周二續,料傳檢驗吊臂的大學教授。
第五天聆訊|勞工處主任引專家報告指吊臂涉金屬疲勞 未能證有否改裝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五(6 日)踏入聆訊第五天。
勞工處職安主任供稱,調查意外期間曾把涉事吊臂樣本送往大學教授檢驗,對方指認為吊臂有金屬疲勞。主任又說未能查出吊臂涉否改裝,因意大利原廠商已結業,而新接手公司職員曾憑照片稱沒有改裝,但認為對方只是電郵回覆、沒其他佐證,故未能核實。家屬質疑該公司曾覆吊臂涉及改裝,官指未能接納有關證供,因該公司沒出庭作供。
主任又說,意外後提出 10 項建議防範同類意外,當中包括若升降台車輛服役逾 10 年,要為焊接位做「無損檢測」,確保沒金屬疲勞。案件下周一續,料傳召檢驗吊臂的大學教授。
第四天聆訊|機電署代表指事發兩年前倡換新車 當時沒評估升降台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四(5 日)踏入聆訊第四天。
機電署工程師供稱,2019 年曾建議康文署申請換新車,因已使用 9 年,發現車身等出現腐蝕或老化問題,但強調當時的評估僅涉車輛,不包括升降台、吊臂等。家屬問涉事升降台曾否改裝,工程師稱只知當年車身和升降台是到埗後再組裝。
康文署經理作供時則回應勞工處的安全報告,指署方不是完全沒有風險評估,又稱按指引,操作員只需年滿 18 歲等,而署方採「以老帶新」方法教授員工,亦另有提供培訓。案件周五續,料傳召勞工處安全主任。
第三天研訊|涉事車輛升降台由三判檢驗 工程師稱承重測試合格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三(4 日)踏入聆訊第三天。
庭上揭示,涉事車輛的升降台由康文署外判維修商「地勤」,外判予公司「達成」,然後再外判予第三間公司「聯和」負責檢驗。「聯和」的工程師供稱,2021 年曾按勞工處指引,以加大重量的沙包進行承重測試,當時判定合格。
工程師又指,「正常嗰個情況之下唔會發生金屬疲勞」,而當時沒有使用超聲波等做「無損檢測」,因為「唔包」。家屬問是否覺得責任在僱主?他答「直情係呀」。官另拒絕家屬要求傳召外判商新證人。案件周三續,料傳政府部門代表解釋報告。
第二天研訊|車輛主任:外判維修商指5個月前曾檢查 沒做兩次年檢
康文署樹木組女工 2021 年 8 月在西環使用升降台修樹時,吊臂突然屈曲,升降台急墮撞向大吊臂,她當場昏迷,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本月重新展開死因研訊,周二(3 日)踏入聆訊第二天,4 名康文署職員被傳召作供。
樹木組主管供稱,他僅決定修樹時要否用升降台,惟車輛本身是否安全,非其負責範疇。他也不負責升降台的風險評估,按指引他僅需「提醒」司機檢查。涉事車輛的司機指,該車有兩套控制器,認為當天在場的人之中,僅自己接受過訓練如何使用。
康文署車輛主任供稱,涉事車輛由外判商負責維修,對方事後書面承認 2018、2020 年沒有兩次年檢,但指在事發約 5 個月前有檢查。他又稱,當年檢驗沒要求須為升降台做「無損檢查」,即看有否不妥、是否可安全操作。案件周三續,料傳召外判商作供。
首天研訊|康文署女工修樹期間升降台急墜亡 同場受傷技工稱死者操控升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