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政府確認逾10戶因「個別理由」獲安排再上樓 有居民質疑準則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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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質疑何謂「個別理由」

「貨 Van 仔」FB 現已刪除有關帖文。已簽約出售業權的居民 A(化名)表示,在第二輪上樓後,已向「一戶一社工」申請再上樓,社工定時回覆未有消息。A 周四看到上述帖文後,隨即再向社工查詢,惟對方回覆未收到上樓安排的消息。

A 質疑,所謂「個別理由」是基於甚麼準則釐定,「每戶都好有需要返去執嘢,第二次隔到依家已經 3 個幾月,大家都未執好哂啲嘢,依家又突然間話特殊理由?」A 指,「樓又賣咗啦,都照你所講咁做,依家好似玩我哋,其實想點呢?其實有冇諗吓我哋,為我哋着想呢?返個屋企都好卑微咁?」

已交「收購建議信」的居民 B 亦指,獲「一戶一社工」回覆,目前為止仍未收到再上樓的消息。B 質疑該十多戶是屬何性質,「政府可以咁唔清唔楚嘅咩,如果係一視同仁,咁社工應該知道點申請,但詢問社工,佢表示連佢嘅同事都唔知。收購就高調,上樓就低調甚至冷處理!再者,乜嘢叫個別理由,人人平等,何來個別」。

宏盛閣居民何小姐則指,多次向社工表達上樓要求,惟一直未有回音,認為做法過份。「每個家庭啲嘢都未執晒,梗係有需要上去㗎啦,點可以當垃圾隨便幫我哋掉,我啲家電都冇攞過,仲有好多都未執晒。」

2026 年 4 月 29 日,宏福苑居民第一輪上樓。
政府:一直採用彈性上樓安排

政府發言人回覆指,政府在處理部分居民希望取回更多單位內的物品一事,一直採用人性化和具彈性安排。政府於今年 4 月及 5 月提供了兩輪上樓安排,予宏福苑居民返回單位執拾後,由 6 月至 8 月期間,亦安排了超過 10 戶因其個別理由返回單位收拾。

發言人指,政府已於 7 月 17 日及 19 日公開表示,如個別宏福苑居民有特別需要取回仍在單位內的物品,可以透過合適渠道包括「解說專隊」、「一戶一社工」向政府提出要求。

發言人續指,政府處理單位內的物品前,會按實際情況,包括考慮樓宇整體狀況、居民及工作人員的安全,以及所需的大量人力配置和配套等作出考慮。大方向是盡量配合住戶新居入伙的時間,提供機會讓居民返回其單位,取回所需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