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居民經歷兩輪上樓執拾後,政府早前公布,如居民有需要再上樓,可透過「解說專隊」等向政府提出要求。搬運公司「貨 Van 仔」周四(27 日)在 FB 表示,被召喚到宏福苑替居民搬運。政府回覆《法庭線》查詢時確認,在 6 月至 8 月期間,安排了超過 10 戶因其「個別理由」返回單位收拾。
多名居民指,其社工對再上樓安排並不知情。其中有已簽約出售業權的居民質疑,所謂「個別理由」準則不明,「樓又賣咗啦,都照你所講咁做,依家好似玩我哋。」另一已交「收購建議信」的居民則指,「乜嘢叫個別理由,人人平等,何來個別」,認為政府應一視同仁處理居民申請,並確保負責社工掌握最新安排。
居民質疑何謂「個別理由」
「貨 Van 仔」FB 現已刪除有關帖文。已簽約出售業權的居民 A(化名)表示,在第二輪上樓後,已向「一戶一社工」申請再上樓,社工定時回覆未有消息。A 周四看到上述帖文後,隨即再向社工查詢,惟對方回覆未收到上樓安排的消息。
A 質疑,所謂「個別理由」是基於甚麼準則釐定,「每戶都好有需要返去執嘢,第二次隔到依家已經 3 個幾月,大家都未執好哂啲嘢,依家又突然間話特殊理由?」A 指,「樓又賣咗啦,都照你所講咁做,依家好似玩我哋,其實想點呢?其實有冇諗吓我哋,為我哋着想呢?返個屋企都好卑微咁?」
已交「收購建議信」的居民 B 亦指,獲「一戶一社工」回覆,目前為止仍未收到再上樓的消息。B 質疑該十多戶是屬何性質,「政府可以咁唔清唔楚嘅咩,如果係一視同仁,咁社工應該知道點申請,但詢問社工,佢表示連佢嘅同事都唔知。收購就高調,上樓就低調甚至冷處理!再者,乜嘢叫個別理由,人人平等,何來個別」。
宏盛閣居民何小姐則指,多次向社工表達上樓要求,惟一直未有回音,認為做法過份。「每個家庭啲嘢都未執晒,梗係有需要上去㗎啦,點可以當垃圾隨便幫我哋掉,我啲家電都冇攞過,仲有好多都未執晒。」

政府:一直採用彈性上樓安排
政府發言人回覆指,政府在處理部分居民希望取回更多單位內的物品一事,一直採用人性化和具彈性安排。政府於今年 4 月及 5 月提供了兩輪上樓安排,予宏福苑居民返回單位執拾後,由 6 月至 8 月期間,亦安排了超過 10 戶因其個別理由返回單位收拾。
發言人指,政府已於 7 月 17 日及 19 日公開表示,如個別宏福苑居民有特別需要取回仍在單位內的物品,可以透過合適渠道包括「解說專隊」、「一戶一社工」向政府提出要求。
發言人續指,政府處理單位內的物品前,會按實際情況,包括考慮樓宇整體狀況、居民及工作人員的安全,以及所需的大量人力配置和配套等作出考慮。大方向是盡量配合住戶新居入伙的時間,提供機會讓居民返回其單位,取回所需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