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 C母公司代表否認欠薪16.1萬元 押後待與律政司商討不提證供起訴

陳智行 Channel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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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智行(攝:CTH)
控方料傳 3 名前員工作供

被告陳智行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控方指,已向被告提供承認事實,屆時審訊會傳召 3 名證人,3 人均為傳票所指的受害人,另仍候一份有關公司開戶文件的銀行家誓章,料需時一個月處理。

陳智行指,3 名擬作供的前員工,已取得破欠基金賠償﹐指去年 4 月起,公司因被執法部門調查,其銀行戶口被凍結,現時「一毫子都冇」而沒法支薪。

陳又指,現時從事網約車司機,每日需要工作超過 10 小時,沒有能力聘請律師,但曾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熊雪如打斷指,陳現時未有律師代表,在審前覆核的階段,毋需公開交代案件的背景、所獲得的法律意見等資料,以免其權益受損。

陳:將去信律政司商討不提證供起訴

陳智行另要求押後 12 星期,指將去信律政司商討以不提證供起訴方式處理本案;控方不反對。官則指,12 星期為頗長時間,考慮控方沒有反對,法庭會接納其申請,押至 8 月 20 日再訊,但著被告抓緊時間處理案件,強調下次聆訊時不會再接納同一押後原因。

被勞工處票控 5 罪

陳智行共面對 5 項傳票控罪,指他在 2025 年 4 月 22 日於葵涌,作為法團「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的人員,該法團故意或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其僱員的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後 7 天內,支付 3 名僱員在 2025 年 1 月 1 至 3 月 31 日期間的共 16.1 萬元工資,違反《僱傭條例》第 23 及第 63C 條的規定,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被告的同意或縱容下犯有的,或歸因被告本身的疏忽。

Channel C 2025 年停運

翻查資料,Channel C 的網站於 2025 年 4 月停止更新,5 月曾發公告指短期內無法維持日常運作。Channel C 旗下僱員在 2025 年 10 月入稟勞資審裁處,向 Channel C 母公司「易創環球貿易有限公司」及「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追討薪金。

WKS18564-185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