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年 6 月拘捕一名 34 歲男子,指他涉在社交平台上發布鼓勵暴力帖文,宣揚隨機暴力事件,並鼓勵他人仿效。該男子早前承認兩項「煽惑他人傷人」罪,由於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已過期,裁判官遂下令索取新一份報告,押後至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指,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醫院令,望法庭可採納報告建議。裁判官施祖堯指,本案控罪嚴重,被告發布的煽動性帖文數量不少,而報告顯示被告曾患精神病,認為對社會大眾及被告自身的最佳方式,是採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 2 個月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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