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足球總會前董事曾王琬琪涉先後兩次,聘司機送雞頭、紙紮衣包及公仔等予足總行政總裁譚秋朗,她早前被控 4 項刑事恐嚇罪,周三(19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其中 2 罪,其餘 2 罪留法庭存檔。案件押後至 11 月 30 日判刑,期間等候索取精神科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承認案情指,曾王琬琪曾接近每天、在非工作時間致電譚,討論近 2 小時有關足總的事宜,亦會要求譚直接向她匯報工作。二人其後因一隊由譚任董事的新球隊,加入港超聯賽爭執,雙方的工作關係惡化。 足總網頁顯示,曾王琬琪現時已非董事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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