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集團(3333)遭入稟清盤案,周一(29 日)於高院處理清盤呈請聆訊,高院法官陳靜芬聽取各方陳詞後,頒令恒大清盤。
法官於判詞中指,恒大嚴重資不抵債(grossly insolvent),無法償還債務;並透露其離岸負債共涉約 253.58 億美元,在岸負債共涉約 169.33 億美元。法官又指,恒大提出新的重組方案,只提出一般想法,欠缺細節,認為是次呈請經歷 6 次聆訊,歷時逾 19 個月,看不到有任何理由批准再延期。案件於下午進行規管命令聆訊,法官按債權人臨時小組建議,委任安邁顧問的 Edward Simon Middleton 及黃詠詩為共同清盤人。
黃見記者時強調,現時法院的清盤令只針對中國恒大集團的母公司,恒大旗下附屬公司不會受到直接影響,又指希望能盡可能保留,或重組恒大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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