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會址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2023 年 7 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頒令學聯披露帳目,以及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原告方指被告人有權控制學聯銀行戶口,有風險不當地使用資產,獲法官批出禁制令凍結學聯銀行戶口。
案件周三(3 日)在區域法院聆訊,原告方指,雙方已達成庭外和解,申請終止法律程序及撤回早前向法庭申請凍結學聯戶口的臨時禁制令,獲聆案官陳業禧批准。雙方另爭議訟費,官押後以書面形式處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持有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會址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2023 年 7 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頒令學聯披露帳目,以及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原告方指被告人有權控制學聯銀行戶口,有風險不當地使用資產,獲法官批出禁制令凍結學聯銀行戶口。
案件周三(3 日)在區域法院聆訊,原告方指,雙方已達成庭外和解,申請終止法律程序及撤回早前向法庭申請凍結學聯戶口的臨時禁制令,獲聆案官陳業禧批准。雙方另爭議訟費,官押後以書面形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