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上訴成功,獲頒臨時禁制令。因支聯會案還押的鄒幸彤申請參與上訴案被拒,申上訴許可亦遭駁回。鄒幸彤再提上訴,被上訴庭拒批許可,並下令她支付律政司一方約 10 萬元訟費。
鄒反對訟費命令,原需於 10 月底之前提交反對理由,鄒一方申請延期,律政司反對。高院聆案官許家灝周四(6 日)批准讓她延期 14 天,鄒一方另須支付是日聆訊訟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肝癌權威醫生潘冬平及家人近期捲入「藥倍安心」原創風波。潘與妻子、港大醫學院前外科學系助理教授彭詠枝及兩名女兒,於 2024 年 3 月被鄰居入稟,就鋼琴造成的噪音滋擾索償,鄰居並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
案件周三(27 日)在區域法院閉門處理和解會議。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另排期明年 2 月 9 日處理案件管理傳票。
反修例運動至今六年,近年大型遊行示威絕跡。本港法院在 2019 至 2020 年間針對在特定地點示威、「起底」及滋擾警務人員等行為頒布的多項臨時禁制令,至今仍然生效。據《法庭線》統計,在 2020 至 2023 年間,至少 16 人因違反有關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罪,判緩刑至囚 4 個月不等。
《法庭線》向律政司查詢,近年社會氣氛轉趨平靜,加上《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起底」刑事化等多項法例相繼實施,當局會否適時檢視禁制令須否繼續生效。律政司確認,當年由政府申請的 4 項禁制令仍然生效,但指案件尚未完結,不評論會否考慮撤銷。
法律評論員黃啟暘指,當法庭認為情況緊急,可先批出臨時禁制令,待正式審訊後再作最終決定。但他指,由於 2019 至 2020 年多項禁制令,被告沒確切身分,「除非你承認自己有作出受禁行為」,否則難有人介入審訊,「造成咗個 limbo(懸而未決狀態)」;而英國最高法院前年在一宗案件中,亦裁定此類禁制令須訂明嚴格時間及地域限制。
他又認為,起底警員等受禁行為,現時已遠不及 2019 至 2020 年時普遍,「當時成功申請禁制令的理據已經大為減弱」,認為如有人入禀挑戰,或有機會獲法庭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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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歲男子涉於去年跟蹤心儀前女同事,判囚 8 周。他在出獄後涉再度跟蹤同一名女同事,於上周五承認一項遊蕩罪,判囚 2 個月。
案情提到,被告於 2023 年向事主表白但被拒,自 2024 年 1 月起跟蹤事主回家。事主又曾於辦公室附近的山坡上發現疑似鏡頭及太陽能板裝置,懷疑與被告有關遂報警。
女事主周二(14 日)入稟區域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跟蹤她,另要求被告遠離事主居所或工作地點至少 100 米,並要求賠償。
持有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會址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2023 年 7 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頒令學聯披露帳目,以及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原告方指被告人有權控制學聯銀行戶口,有風險不當地使用資產,獲法官批出禁制令凍結學聯銀行戶口。
案件周三(3 日)在區域法院聆訊,原告方指,雙方已達成庭外和解,申請終止法律程序及撤回早前向法庭申請凍結學聯戶口的臨時禁制令,獲聆案官陳業禧批准。雙方另爭議訟費,官押後以書面形式處理。
英國倫敦警察廳早前公布,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等 3 人,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被控英國《國安法》,3 人獲准保釋候訊。早前身亡的被告 Matthew Trickett,被指參與一宗跨境追債案,強行進入一名移英香港女子住所,該女子涉從僱主銀行戶口盜去逾 1.64 億港元。
僱主早前入稟本港法院,要求頒發臨時禁制令凍結移英女子的資產,並命令她與另外 3 人交還涉案款項,相關民事訴訟周五(13 日)在高等法院再訊。原告申請延長禁制令獲批,另提到案件涉及追討鉅款、分秒必爭,在本案獲得法庭判決後,將轉交英國或其他司法管轄區執行判決。
2014 年,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康橋的母公司曾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張進入康橋;當時張要求撤銷該禁制令,並成功申請法援。
法援署周二(30 日)入稟區域法院,要求作出宣告,張健華須全數賠償署方繳付的訟費及相關利息。入稟狀指署方經調查後,認為張故意沒有披露其經濟來源,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署方已於 2018 年撤回法律援助證書。
張健華性侵案整合 院友在磨砂玻璃外拍到甚麼?法官為何拒納張的辯解?
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一案,早前被拒批臨時禁制令,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周六(24 日)在高院上訴庭續審。針對上訴庭早前關注,禁令或影響部分人的權利,律政司今指已向法庭提交修訂版,將新聞工作、學術研究等列入不受限行為。
法官質疑,上述活動本屬合法行為,有關修訂無助增加確定性,而是令市民感到困惑。律政司指會就此再索指示,但重申《願榮光》涉煽動歌詞,如「軍歌」影響市民情緒,法庭應批出臨時禁制令,並指明 32 條相關 YouTube 連結違法。
以獨立身分提供協助的「法庭之友」則指,律政司在原審時,未曾提及相關影片違反《國安法》,質疑是「改變立場」。法官最後要求律政司於 3 月 11 日或之前,提交修改的禁制令內容,並於 4 個月內頒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