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名男女涉提供虛假資料,透過中小企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詐騙銀行批出逾 473 萬元貸款,被警方國安處起訴串謀欺詐、洗黑錢等 4 罪。其中被告張昊揚早前在「光城者案」認罪,在本案獲撤控。另兩名被告先後認罪,餘下 1 人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 1 項串謀詐騙罪成。
暫委法官溫紹明指, WhatsApp 紀錄顯示,被告曾著主謀將炒賣手錶所得的 50 萬元,撥入公司收入,以便第二度申請「百分百貸款」時將金額提高。而在兩人討論當日,主謀指示員工偽造單據,報稱公司收到 50 萬元訂金。官認為證據間出現「多重巧合」,不可能發生,串謀詐騙罪成。
至於另一項串謀詐騙罪,官指被告雖曾提議主謀申請貸款時,修改公司租金紀錄,對話可疑,但控罪是指控被告更改公司薪金紀錄及營業額,故裁定罪名不成立。3 名罪成被告,除早前認罪的女被告獲准保釋,其餘兩人均須還押,案件押後至 10 月 14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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