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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被指宿舍非禮鄰居女兒 辯方質疑沒發生 女童:超級唔同意,唔同意到爆炸

休班警被指宿舍非禮鄰居女兒 辯方質疑沒發生 女童:超級唔同意,唔同意到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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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桂鋒
被告梁桂鋒(《法庭線》記者攝)

被告警誡下認入屋 稱「我冇摸佢」

被告梁桂鋒(34 歲,報稱警察),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葵馥苑一個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 X。控方讀出承認事實,提及事主 X 與被告是鄰居,被告在 2023 年 9 月 23 日被捕,在警誡下他稱「我有入過佢屋企,我冇摸過佢」。

事主稱被告以檢查煤氣為由入屋

控方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片段,她稱事發於 2023 年 9 月 20 日下午 3 時半,媽媽接她跟弟弟放學,弟弟想在住所樓下的公園玩耍,事主則想回家去廁所,媽媽於是將鎖匙交給她,著她自行回家。

事主搭電梯自行回家,但開不到門,於是按鄰居的門鈴,請鄰居幫忙。被告前來協助事主開門,事主回家關門,用 iPad 看影片,不久後被告按事主家的門鈴,以檢查煤氣有沒有關為由,帶事主到廚房,然後被告伸手入事主的衣服及內衣,摸事主的胸部數次,再伸入她的內褲摸事主「屙尿嗰度」數次。

事主稱遭摸胸、私處 後獲贈糖果

事主又在錄影會面中稱,被告一邊摸一邊稱「哇,你好肥呀,我好鍾意你呀」,事主則表示「叔叔,我唔鍾意呀」,並感到憤怒,內心暗罵「呢個死嘢,你滾開啦」

事主又指,被告再問「可唔可以摸多次」,她誤會被告問「可唔可以唔摸」,於是她答「可以」,被告遂再摸事主的胸部和私處。

其後被告回家拿零食給事主,事主稱不喜歡該款零食,被告於是再拿糖果給事主,事主稱「我都唔鍾意食糖」,被告則著她「唔使客氣」並回家。事主隨後丟掉糖果。

事主向母投訴 被告稱「唔好亂講」

事主媽媽回家時,事主立即在門口向媽媽覆述事件,在家中的被告聽到,緊張地開門稱「喂呀,唔好亂講啦」,並解釋只是幫事主開門。事主感到生氣,認為被告「講大話」。媽媽回家後繼續透過微信斥責被告,最終報警處理。

事主指與被告一家熟絡

事主在會面又供稱,被告一家約 1 年前搬來,她跟被告的兩名兒子很熟,經常和被告的妻子和兒子結伴出外玩耍,但一直不喜歡被告,因為「佢個樣睇落似壞人」,事前不曾與被告說話。

庭上播放事主住所外的智慧門鈴錄影片段,顯示一把男聲稱「我想搵媽咪呀」,事主大喊「唔喺度,你走得越遠越好呀!」事主在庭上接受控方提問,認出自己的聲線,但指認不出該把男聲是誰。

辯方問有否想過「整走」被告

辯方大律師曾敏怡盤問事主時,問及事主與被告一家的關係。事主補充兩家經常到對方家中玩耍,與被告的兩名兒子很熟,知道他們均不喜歡爸爸,「因為佢哋爸爸好惡囉」,但自己很少見到被告,對他沒太大印象。

事後,被告兒子不能再與事主一家玩,「搞到佢哋好慘,而家佢哋都冇面見人喇」,事主又慨嘆被告的兒子很倒霉,「竟然有一個罪人做爸爸」。

事主又稱曾想過「如果嗰個叔叔(被告)唔係佢哋(被告兒子)爸爸就好」,辯方問事主「有冇諗過整走個叔叔」。事主答「冇」。

事主稱擔心被告傷害她 故沒呼叫

事主續指,遭被告非禮時擔心被「一刀捅死」,因為沒有呼叫,「等有大人嚟咗,我先同佢講,起碼我唔會有危險」,因此待母親回家後再投訴。

被告事後多次敲門 請事主選糖果、探朋友

辯方再播放其他智能門鈴片段,並指出被告多次敲事主住所的門,稱「屋企有好多糖,可以過嚟揀」,事主拒絕。事主庭上確認,發生過上述事情,又供稱當時被告稱讚她、「畀個叻」及請她吃糖果,「我覺得佢表面上係讚我,實際上係唔想我同你哋講(非禮事件)呀」。

辯方指,被告其後再敲門,請事主到他家探望他頭受傷的兒子。事主庭上稱不記得。辯方續指出,被告沒有摸事主的胸部、私處,亦沒有稱「你好肥,好鍾意你」。事主回答「超級唔同意,唔同意到爆炸」。

事主母:女兒指著被告稱「佢摸我喎」

控方第二證人為事主的母親。她供稱當天將鎖匙交給女兒,著她自行回家上廁所後,視像通話打給她。後來發現女兒一直沒有來電,她於是回家,發現被告半開家門,探頭望著他,事主母親因此與被告閒聊,關心他頭部受傷的兒子。

同時,事主在門口指著被告,表示「佢摸我喎」,又扯住上衣下方,稱被告拉起她的上衣「摸我呢度呀」,並指著胸部和私處,斥被告是「死變態」。被告隨即輕聲說「你唔好亂講嘢呀」。

母親形容當刻「晴天霹靂」,察覺事態嚴重,隨即帶女兒回家,問清楚發生何事,女兒說被告到廚房檢查煤氣有否洩露,然後伸進衣服裏摸女兒,「話我肥嘟嘟,好可愛,好鍾意我喎」,女兒又感到「有一個粗粗硬硬嘅嘢,摸我屙尿嗰個位,好唔舒服呀,好討厭」。

母親庭上不住哽咽

母親在庭上不住哽咽,憶述當時內心激動、不知所措,以為女兒被強姦,立即檢查女兒的內褲是否有血,而家中又沒有其他人,她擔心子女的安全,著子女在客廳玩,她在房間飲泣,又不斷致電朋友、丈夫等,商量怎樣做,期間一直有個陌生來電不斷打來。

傍晚近 5 時,事主母親接聽該陌生來電,發現是被告,他不斷稱「唔係你咁諗㗎、你誤會喇」,母親回答會報警,「我交畀警察,我覺得警察係公平公正嘅」。

審訊周四(23 日)續,事主母親將繼續作供。

被告現正停職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為休班警員,駐守西九龍總區,已被停職。警方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被告梁桂鋒(34 歲,報稱警察),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葵馥苑一個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 X。

FLCC55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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