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9 月,34 歲男警被指休班時在葵涌葵馥苑紀律部隊宿舍一個單位內,非禮 7 歲女童。該男警否認一項非禮罪,周二(19 日)在粉嶺法院再訊,排期 5 月 22 日開審,料審期 2 天。
控方指,本案原於沙田法院處理,惟因涉錄像證供,故轉介至粉嶺法院。該錄像為事主錄影會面口供,涉約 1 小時。辯方指,會傳召 4 名控方證人盤問,包括女童、女童父親,及處理證物警員;又指除被告外,沒有其他辯方證人。另會爭議閉路電視的實際時間。被告續准保釋,條件包括須搬離涉案宿舍、妻子人事擔保、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控罪指在單位內犯案
被告梁桂鋒(34 歲,報稱警察),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葵涌葵馥苑一個單位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童 X 。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為休班警員,駐守西九龍總區,已被停職;並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FLCC552/2024(STCC295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