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19 日)於高院踏入第 20 天審訊。
控方續傳召檢取次被告李嘉濱兩部手機的警員,並展示警方擷取的手機內容,顯示機主曾透過 WeChat 查詢及購買鎂粉、鋁粉、鐵粉,透過支付寶支付 1,500 元下單,快遞收件人為「李生」。
警員另供稱花 7 個月檢視涉案閉路電視片段,從李的外型、步姿等確認其身分。控方展示明愛醫院的閉路電視片段,警員指李的步姿獨特,「隻手會左右揈嘅,好似個丞相嘅感覺」,因此認出是李。審訊周五續。
第 19 日審訊|警員確認次被告兩手機入證物袋沒封存 親自保管兩天 從沒干擾
次被告手機 TG 登入兩帳戶
控方繼續傳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 記)偵緝警員溫文鏡(現駐守國安處)作供,他周三供稱負責檢取次被告李嘉濱的兩部手機。
溫文鏡周四續供稱,其中一部 One Plus 手機因為電壓問題,無法提取資料。3 月 11 日,他曾打開防干擾證物封套嘗試充電,結果充電成功,於是他將手機交回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提取資料。
4 月 27 日,他再取回 One Plus 手機,用相機拍下手機內的 WeChat、Line、Telegram 通訊紀錄,其中 Telegram 應用程式登入了「一枝弓」及「一支半弓」的帳戶,與「五飛」(被指首被告何卓為)、「Stinger Boi」(被指第四被告張家俊)、「夠鐘改名」(被指第三被告吳子樂)有通訊紀錄。
機主與「五飛」商討「直沖菲律賓」
紀錄顯示在 1 月 31 日,手機機主與「五飛」的對話:
機主:直沖菲律賓要幾耐
五飛:隻船只可以去到公海
你地要外面再搵駁船
機主:唔夠油?
五飛:唔夠大
機主:去到咩位置
五飛:蒲台島以南公海位置
警員亦拍下手機的 WeChat 通訊紀錄,顯示機主與一名為「晶興金屬材料公司 13931958675 鎂」的對話:
機主:你好 想問一下 是純mg嗎
晶興:是的,純鎂粉,純度99.9
機主:有包裝的嗎?
晶興:30公斤,都是桶裝,少量的是鋁箔紙真空包裝
機主:可以當我是少量貨嗎
包裝上物運有限制
另一張照片,則是機主與「濟陽大道化工 13361043218 kno3」的對話,機主問「那貨可以改包裝嗎」,對方回答「可以」。
手機有「鋁熱手鎦彈」草圖
網罪科警員以軟件擷取了 One Plus 手機的照片及影片,包括一張顯示一個用黑色膠帶纏住的條狀物,並有一條電線露出。溫文鏡在庭上補充,相中的物品,與他早前提到在梅芳街單位搜出的思疑爆炸品相似;警員另擷取出兩張電路板的照片。
手機內亦有照片拍攝一個馬桶,右下方黏住一個用黑色膠帶纏住的長方形物體;另有照片顯示一個平底鍋上的白色粉末,以及一個白色樽,標籤寫上「名稱:硝酸鉀」字眼。
另一組圖片分別是「Thermite bomb」(鋁熱手鎦彈)和「Pipe bomb」(管狀炸彈)的草圖,圖上有手寫字跡,寫上「鋁粉 OR 錫紙碎」、「Mixture 要 pack 實」、「打開後兩種 chemical 混合」、「打開直至引火要 1~2 分鐘」、「用電線膠布纏上再把喉蓋拧實,增加內部壓力!」等字眼。
手機影片測試改裝滅火筒
畫面火光熊熊
警方另擷取出逾 20 段測試炸藥、改裝滅火筒的片段,包括控方開案陳詞時播放,多段在宏創方廁所試爆炸彈的影片。
另外 5 段影片的背景是一處荒野,有人拿著一個滅火筒,向荒地噴火,部分影片火光熊熊,佔據三分之二的畫面。
其中一名手持藍色滅火筒的男子身穿藍色上衣、黑色長褲,控方指雙方承認在宏創方 503 室,搜出經過改裝的藍色滅火筒,以及在梅芳街的二樓單位,搜出一條黑色藍間長褲。
WeChat 購碳纖板 收件人「李嘉濱」
庭上繼續展示溫在 5 月 27 日重新取出手機,拍攝 Telegram 及 WeChat 的文字和語音通訊紀錄。
片段顯示機主透過 WeChat 與不同賣家聯絡,包括向「穎鵬科技」購買碳纖板,機主傳送快遞的地址在旺角福全街,收件人是「李嘉濱」。店主表示「最近好像不能運碳纖板,寫纖維板就可以了」。
購鎂粉、鋁粉、鐵粉 收件人「李生」
機主亦與「鑄宇合金」通訊,詢問購買鎂粉、鋁粉的詳情,機主表示希望購買鎂粉用作「還原劑」,店主稱「這屬於危險化學品,你要多少呢?」又指「這鎂易燃」。機主回覆指「工業原料也多數不安全吧」。
店主再指,買鎂粉、鋁粉一般需要「備案」,機主再問「有方法不用嗎?」店主回覆指「今年出了好幾次事故了,公安部門對我們這邊都下通知了」,又以語音訊息表示,「鋁粉還是可以的,但是你不能說在我這地方買的」,機主遂下單買鋁粉,著店主「一點一點運」。
機主隨後再詢問「氧化鐵粉」、「純 fe 粉」的價錢,又指「領導說,應該是用 fe 粉才能維修」,最終他下單買 30 公斤「fe」、10 公斤「al」、1 公斤鎂粉,店主表示運輸一公斤鎂粉樣品沒有問題,「別說是鎂粉就行」。
機主其後傳送支付寶支付 1,500 元人民幣的截圖,並發送旺角必發道的地址,收件人是「李生」,並留下一個電話號碼。
警署紀錄:次被告被捕後曾見律師
根據周三的證供,溫文鏡在 3 月 7 日深夜,至 3 月 8 日凌晨,首次接觸李嘉濱,然後一直至 3 月 9 日晚上 10 時 40 分,偵緝警員陳國威完成第十個錄影會面,溫文鏡在接見室檢取錄影的光碟後離開。
控方引述旺角警署的紀錄,在 3 月 9 日傍晚 6 時 05 分,有一名文姓律師會見過李嘉濱。溫文鏡供稱不知道李見過律師,亦沒有收到李的任何投訴。
控方詢問溫,整段時間有否對李施行武力,或作出任何威迫利誘的行為,溫回答稱「我冇作出過」。
警花 7 個月檢視 CCTV
指次被告步姿似「丞相」 易認
辯方對部分被指是李嘉濱的閉路電視截圖有爭議。控方續詢問,溫在接觸李嘉濱的 20 多個小時,是否有機會看清楚李的容貌?溫表示不論戴著口罩、脫掉口罩的容貌都見過。
溫文鏡亦負責檢視案中的閉路電視片段,他供稱單單是宏創方的 20 支閉路電視鏡頭,他便花約 7 個月時間檢視。
控方播放辯方有爭議的明愛醫院閉路電視片段,溫認出畫面中的李嘉濱,他解釋是透過髮型、眼眉、身型、步姿認出他,又指李「行嘅時候隻手會左右揈嘅,好似個丞相嘅感覺」。
此時庭上哄堂大笑。法官陳仲衡問「你見過丞相咩?」溫解釋是在影視作品見過的丞相角色,「我憑佢獨特嘅步姿,認出佢就係李嘉濱」。
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