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自上周四休庭 3 日,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4 日審訊,黎智英第 42 日作供,控方第 16 日盤問。訊息顯示,黎於 2019 年 6 月曾要求下屬陳沛敏訪問聯署學生,「激發」學生參與 6 月 9 日遊行。黎早前供稱是針對大學生,今於盤問下同意對象包括中學生。
控方另提到,《蘋果》同年 11 月推出「撐學生 抗暴政」閱讀報紙計劃,問《蘋果》是否一直以來都鼓勵學生參與示威?黎指不是「一直以來」,但當時支持更多學生閱讀新聞,知道時事。法官李運騰問,《蘋果》推出計劃時,《逃犯條例》已被撤回,計劃仍選用「抗暴政」字眼,已非要求反修例,而是針對政府?黎指,當時市民認為反修例運動未完結,繼續要求「五大訴求」。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專欄稱「勇武派要有底線」 控方質疑無譴責或籲停止暴力
16:29 休庭
16:07 黎否認意圖向讀者煽暴 指控方「不要浪費時間捏造事情」
控方展示 2019 年 12 月 22 日黎專欄文章〈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提到「那天跟陳日君樞機提起,他說要避免滲透,勇武派是時候組織領袖團隊,有了領袖團隊便有了原則和勇武的底線,滲透者的過激行動便輕易被揭發,因而想利用我們的運動作為權鬥的彈藥就難以得逞。勇武的手足們,請考慮一下陳樞機的意見」。
控方問,黎支持陳日君的意見?黎同意,是想緩和暴力。控方指,黎不僅同意緩和暴力,還支持勇武派組織領袖團隊?黎同意,認為需要有原則和底線。控方問,是「保持一定程度的暴力?」(So to maintain certain level of violence?),黎稱,他沒有這樣說,只是說勇武派沒有原則和底線。
控方問,黎沒有完全譴責暴力?黎稱,沒有譴責暴力,但認為需要控制暴力。控方問,黎沒有說他們應該停止暴力?黎指,他著勇武派組織領袖團隊,實際上是告訴他們應該停止暴力。控方問,黎沒有說要停止暴力?黎稱,「但我說要有底線」。
控方質疑,說「應該停止暴力」不是更簡單嗎?黎指,如果這樣說,勇武派不會聆聽,這樣便沒有效。控方問,黎想用暴力手段反對政府?黎重申,是有原則及底線。控方問,勇武在控制下行動?黎同意,最終希望避免任何暴力。
控方問,避免任何暴力仍稱作「勇武派」?黎指,勇武沒有原則、底線,但如果有領袖團隊,就不一定要暴力。控方追問,若沒有暴力,那麼為何還叫「勇武派」?黎指,是用作分別和平及激進派。
控方引述黎在主問下稱,示威者面對警方,難免會出現一些暴力行為,因此他們必須控制。控方問,是否可以說黎在某種程度上,支持以暴力方式示威,但要在控制下進行?黎同意,至少是在控制下進行,就不會越界。
控方問,黎是否意圖向讀者煽動暴力?黎稱不同意,又指「我不知道你從哪裡看出(煽動暴力),我是說要有原則及底線」﹐又指控方捏造。控方回應,黎只需根據問題,簡單回答是或否,以免浪費時間;黎則指「我認為你最好不要浪費時間去捏造事情」。
李運騰指「請不要爭論,這是法庭的判斷」,著黎只需要回答控方問題,黎則指「對不起」(I’m sorry)。控方指出,黎藉文章意圖引起對中央和香港政府仇恨、蔑視或不滿;黎不同意。另外,旁聽席傳出聲音,杜麗冰著公眾安靜。
李運騰關注案件審訊進度,指控方是否維持於 3 月中旬完成盤問?控方則指,比預期時間更快完成。李運騰再問及盤問內容,控方指是有關《蘋果》作為平台、黎在《國安法》生效前後的發言,指「這將是最後一個議題」。
15:58 黎:《蘋果》僅發布受訪者說法 非為示威者傳遞訊息
控方再展示文章〈屠龍隊邊緣呼喚 全民勇武三罷〉,首段提到「中大學生二號橋保衞戰震撼全城,協助守在槍林彈雨前方,更有傳說中『真.勇武』小隊──屠龍。五個月以來抗爭者被捕受傷不計其數,但五大訴求僅得一項獲回應,在運動陷入瓶頸之際,四名屠龍成員接受《蘋果》專訪,認為要緩解前線壓力甚至取得勝利,必須在全民勇武或全民三罷中二擇其一,『我哋嘅目的就係想希望有多啲人醒覺,我哋得十幾個人,捱唔到好耐㗎咋!』」
控方指,這是透過《蘋果》向讀者傳遞的訊息?黎指,認為訪問並非為傳達訊息予讀者,只是發布受訪者的說話,相信讀者自有判斷。控方再指,報道提議「全民勇武或全民三罷中二擇其一」?黎指,這是一小撮人的情緒,約十數人,不代表香港人亦這樣想,黎亦不同意此想法。
控方再指,《蘋果》同意「全民勇武或全民三罷中二擇其一」的提議,及協助傳達訊息予公眾?黎否認,指只是刊登受訪者的說話,作為媒體做訪問,是想反映對方的想法。
控方另引文章內容「8 月初屠龍隊才成軍,是真正走在最前線、無畏無懼的示威者」,控方指,這是《蘋果》的想法?黎指,是針對圖中 4 名示威者的描述,只是反映 4 人的身分,不是提倡所有人成為這些示威者。控方質疑,《蘋果》是提倡讀者成為「無畏無懼的示威者」?黎否認,重申只是描述受訪者。控方再指,文章試圖美化(glorify)受訪者的行為?黎否認。控方指,《蘋果》不是支持示威者成為勇武?黎指不是。控方再指,表面看來,勇武派要求「全民勇武或全民三罷」?黎指,這是他們的情緒,但黎認為有點瘋狂。控方問,黎是否同意此提議?黎指當然不同意。控方再問,當黎閱讀文章後,有否著員工下架文章?黎指沒有,強調不代表他需同意所有《蘋果》刊登的內容。
控方提到,文章訪問了 4 名勇武派示威者,黎庭上指他們應是最激進的示威者。控方再問,當時黎有否著員工聯絡這些示威者,著對方不要使用暴力?黎指沒有。控方再指,黎一直都認為應該要和平示威?黎確認。控方又問,那麼黎當時知道這些是最激進的示威者,而員工有他們的聯絡方式,黎為何不向他們傳達訊息,或者著員工與他們聯絡?黎指沒有,因為這非其責任。控方表示,黎又要求陳梓華協助平息暴力?黎指因為陳在群體內,而這些受訪者不是,認為不會有效。控方指出,黎透過文章煽動他人使用暴力?黎指,「完全不同意(totally disagree)」。
15:33 小休
15:18 《蘋果》報道提及「是政權逼我進化」 黎:報道受訪者意見不代表支持
控方展示 2019 年 10 月 9 日《蘋果》刊出的〈和變勇:是政權逼我進化〉,黎指應該看過這篇報道。控方問,報道是煽動他人干犯暴力行為?黎稱,這只是一篇勇武派訪問。控方指,報道提到「是政權逼我進化」?黎指,這是受訪者的說話。
控方問,《蘋果》是否支持此意見?黎稱,《蘋果》報道受訪者意見,不代表支持他的意見。控方指,報道亦有「【官逼民反】」字眼,問黎當時是同意此想法?黎稱,當時沒有想到這問題。
控方展示同年 11 月 15 日的報道〈屠龍隊邊緣呼喚 全民勇武三罷〉,黎稱不記得有否看過。控方指,黎有看過這篇報道,黎不同意。控方展示 4 日後黎與陳梓華的對話,黎稱「所以在《蘋果》訪問的 4 人之中,看似領袖的人,其實不是關鍵人物」,顯示黎閱讀過此報道?黎稱不記得。
杜麗冰指這不合理,如果黎沒有看過報道,又怎會問陳梓華該問題?黎重申,他不記得有否看過報道。在李運騰提問下,黎同意控方展示訊息後,他記得看過報道,但如果控方只展示報道,他就不記得。黎又指,他同意「三罷」,但不支持「全民勇武」。
15:00 控方指黎對談稱示威者衝擊立會破壞小 圖淡化暴力免失支持 黎否認
控方展示張志偉於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 日向黎傳送 7.1 衝擊立法會事件照片,黎確認當時他知道,示威者針對立法會作出的暴力行為。
針對黎同月訪美出席保衛民主基金會(FDD)對談,提到衝擊立法會事件,「They destroy something, but what they destroyed is very small and the means of destruction is used as a symbolic gesture to protest against the government. It’s not an intention of destruction. They just paint some slogan on the wall, deface some of the photos of the past chairman, and they broke the glasses to get into the building. That’s all they did. If they had intention for destruction, they would have destroyed a lot of things.」
(中譯:他們破壞了一些東西,但破壞的範圍非常小,而且這種破壞手段屬象徵姿態,來抗議政府。他們並沒有破壞的意圖。他們只是在牆上畫一些標語,污損一些前主席的照片,然後打破玻璃進入大樓。他們所做的只是如此。如果他們真的有破壞的意圖,可造成更多損害。)
控方問,示威者用手推車推撞玻璃,但黎說「他們沒有破壞的意圖」?黎指,他在對談解釋了,為何他覺得示威者進入立法會大樓是象徵姿態,而不是破壞意圖,又指示威者甚至不敢碰許多東西,稱這是他的判斷。
控方指,不是在談論示威者如何或為何進入大樓,而是他們的行為是有破壞意圖?黎重申,示威者當時是一種象徵姿態,並沒有碰很多東西。控方問,黎稱示威者沒有破壞意圖,是因為想淡化(tone down)暴力行為,以免失去國際支持?黎否認。
法官杜麗冰問,但黎著陳梓華平息前線暴力?黎同意。杜麗冰再問,那麼發生衝擊立法會事件後,黎接受採訪時,心裡沒有同一想法嗎?杜續指,黎不想失國際支持,因此他考慮平息暴力,以保持國際支持,「這不就是你的想法嗎?」
黎回應,他在對談中的言論也是事實,示威者沒觸碰有價值的東西,只是毀壞了一些有象徵意義的東西,「也許這個(不想失去國際支持)意圖一直存在,但我在對談中是陳述事實」。
李素蘭問,「只破壞有象徵意義的東西」是甚麼意思?黎指,示威者只破壞很少東西,例如在牆上張貼標語、污損前主席的照片、打破玻璃,這些都是象徵性。控方問,那麼甚麼是「象徵姿態」?黎舉出相同例子。
控方問,黎是否同意、支持在牆上張貼標語、污損前主席的照片、打破玻璃等行為?黎否認。控方問,黎想示威者獲得同情?黎同意。控方問,黎當時知道這些行為是「極度暴力行為」?黎稱是暴力但不是「極度」。
14:33 控方指黎「Live Chat」節目於高層共識下推出 實為《蘋果》節目
控方續展示張志偉於 2020 年 7 月 2 日,於「English News」群組發送、有關「Live Chat」節目的訊息。法官李運騰問,訊息提到「twitter 直播出街後,會在英文版蘋果和即時國際出 3 至 5 分鐘精華片段」,黎當時知道此安排?黎指當時知道,但事隔久遠,已不記得。
控方再展示張同年 7 月 30 日的訊息,提到當「Live Chat」節目於黎的個人 Twitter 帳戶轉發後,觀看人數增加。控方展示黎的個人 Twitter 帳戶,顯示曾轉發《蘋果》 Twitter 帳戶中的帖文,又指黎一共有 24 集「Live Chat」節目,所有出現於其個人 Twitter 帳戶的「Live Chat」節目,均屬轉發,但沒有全數轉發 24 集。
控方再展示張與黎的訊息,提到黎的節目除了 Twitter 外,會同時於 YouTube、Facebook 及「果燃台」發布。黎確認。張另發訊息提到,會為節目增加實時字幕的新功能。
張於 2020 年 11 月 19 日再發訊息提到「各位,老闆和以色列前總理、人權活動家 Natan Sharansky 的對談 live,明日周五⋯⋯」。控方指,訊息提到《蘋果》會於 YouTube、Twitter、Facebook 及「果燃台」宣傳黎的「Live Chat」節目。控方再展示翌日《蘋果》報紙 A3 版面,為全頁廣告,顯示黎及 Natan Sharansky 的肖像,附上文字「香港是世界棋局的棄兵?」控方指,除了訂立題目外,節目由製作、宣傳及發布等過程,全部由《蘋果》負責?黎確認。控方再指,黎會用《蘋果》的資源,又在《蘋果》高層共識下發布節目?黎指是「English News」群組成員的共識。
控方再指,「Live Chat」節目實為《蘋果》的節目?黎指,這是他的個人節目,而《蘋果》支持及使用了節目。控方又指,所以在「English News」群組中已達成共識,此節目會於《蘋果》的平台發布?黎確認。控方再指,所以「Live Chat」不只是黎的個人節目?黎重申是其個人節目,只是被《蘋果》使用。控方表示,是在「English News」群組的成員,包括黎在內的共識下進行?黎確認。
法官李運騰問,《蘋果》高層協助黎製作節目,而黎又批准他們上載於《蘋果》平台?黎確認。控方再指,所以節目與《蘋果》相關?黎指,《蘋果》涉及發布及技術支援,但重申是自己的節目,並非《蘋果》。控方再問,所以節目與《蘋果》相關?黎澄清,是涉及。控方再指,黎早前供稱,他從未與張劍虹談及自己的節目,除非節目與《蘋果》相關,所以黎現在承認《蘋果》涉及黎的節目?黎指,他認為自己從未與張談及「Live Chat」節目及其受訪朋友。
控方追問,黎承認《蘋果》涉及節目,是否意指他曾與張劍虹談及 Jack Keane?黎否認,強調沒有與張談及私人朋友。控方指出,當張向黎提到邀請 Jack Keane 上節目會否「好敏感」時,黎曾與張談及 Jack Keane?黎不同意。
12:55 午膳
12:37 控方指黎首三集 Live Chat 節目非於個人 Twitter 直播
控方續引述黎與張志偉的訊息,指張是否提供了一些問題讓黎與讀者對談?黎指僅此一次,因隨後節目的問題變得隨意。黎又指,節目隨後改由 Lucia 轉達觀眾的問題予黎回應。控方再指,但在 7 月 16 日,當時張提供了一些問題予黎做節目?黎確認。控方引述訊息指,張翌日再告知黎一些技術性問題?黎確認。
控方另展示「English News」群組於 7 月 17 日的對話,指張志偉告知群組成員,於《蘋果》即時新聞的推播通知「Jimmy Lai goes live on Twitter, real-time interactions with global netizens」(中譯:黎於 Twitter 上直播,與全球網民實時互動 。)控方指出,訊息可見,張告知包括黎在內的群組成員,將有觀眾參與黎的節目,會與黎互動,而最終有觀眾透過 Zoom 於媒體平台發問。黎指不記得。控方指,是張志偉的安排?黎確認。控方再指,有人告知黎節目安排?黎確認,指當時讓員工處理,黎本人沒有關注。控方指,節目涉及《蘋果》?黎確認。
控方指,黎首三次的 Twitter Live 並非在黎個人 Twitter 帳戶直播?黎稱不知道。控方展示張志偉於 2020 年 7 月 30 日向黎發訊,提到第四及第五次的 Twitter Live 觀看人數,估計因為黎的個人 Twitter 轉發了直播,因此觀看人數上升?黎稱不知道。
12:13 黎確認 Live Chat 首播日 《蘋果》有宣傳及發布撮要
控方續展示 2020 年 7 月 9 日《蘋果》「English News」群組的對話,當日黎的「Live Chat」節目首播,張志偉先發訊息指「各位,老闆 twitter live 正在直播中」,並附上直播連結,為《蘋果》Twitter 帳戶的連結,以及節目的截圖,附上文字「Live Q&A with Jimmy Lai」。控方指,各高層就節目提出意見。例如馮偉光指節目頗流暢,但形式似「獨白」。黎隨後亦回應「We should change to conversation with follower next time (中譯:我們下次應轉為與觀眾對話)」。張劍虹又提議,馮與黎對談。控方問,當時黎提議與 Twitter 的觀眾對談?黎確認。控方展示黎與張志偉的訊息,當中張提議讓 Lucia 以主持形式參與節目?黎確認。
控方又提到,在「Live Chat」節目推出後,《蘋果》有宣傳,附上文字「Pro-democracy media tycoon vows to stay and fight for Hong Kong(中譯:親民主媒體大亨,誓言留下為香港而戰)」。控方指,當時《蘋果》亦在手機應用程式中提供內容撮要,展示此節目。黎確認,但指他當時並沒有留意到。黎指,當時應有人在 WhatsApp 中告知他此事,但自己沒關注。
控方再指,於 2020 年 7 月 9 日首集節目推出後,可見在各社交平台均有發布,但沒有在黎的個人 Twitter 帳戶發布?黎指,應有在其 Twitter 發布。控方指出,是於《蘋果》的 Twitter 帳戶發布,並非黎的帳戶。
11:27 小休
11:05 黎稱 Live Chat 節目為自己的計劃 員工僅提供協助
控方展示 2020 年 7 月 2 日張志偉在「English News」群組發訊指:
老闆、張生、各位,我已找了 Lucia 商討老闆的 twitter live,直播將於下周四(7 月 9 日)早上 10am 開始做,目的是和外國讀者互動,打國際線,宣傳英文版蘋果,方法如下:
1.一星期做一次,逢周四早上 10am
2.出 live 時會 push,此 push 是英文版的 push,提讀者看,直接 land 入 twitter live 的 link
3.老闆的 twitter 也會 share 這 live
4.在老闆公司辦公室做,感覺 personal 點,twitter live 15 至 25 分鐘左右
5.直播時現場有二人協力,一人是製作組同事負責 technical 事宜,另一人是國際組同事,負責看留言提示老闆和讀者互動,這人不用出鏡
6.下周一(6 日)要在英文版蘋果持續出 promo 文,宣傳周四早上有老闆的 twitter live
7.twitter 直播出街後,會出 3 至 5 分鐘精華片段
8.下周四(9 日)的 twitter live,老闆話題會圍繞港版國安法
控方問,從此訊息可見,整個 Twitter Live 節目均與《蘋果》有關,包括製作、設置、宣傳?黎稱,「他們為我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我的計劃」(They did all this for me for the sake of my program)。
控方質疑,但整個計劃都涉及《蘋果》?黎指,只有兩名《蘋果》員工協助直播。杜麗冰問,訊息提到「老闆話題會圍繞港版國安法」,即員工也包括建議直播內容?黎指,可能是自己較早前告訴員工會說甚麼,並非員工建議他說甚麼。杜追問,即黎向員工建議?黎指,他是通知(inform)對方。
控方指,黎回覆張志偉「我需要你們和 Lucia 給我 feedback」,又指馮偉光也可以每周做一次談論新聞的節目。控方問,黎稱「我需要你們」中的「你們」是指《蘋果》高層?黎稱不是,他同意曾建議馮偉光做節目,但最終沒實現。
控方再展示張志偉同日向黎傳送一些題目,稱是 Lucia 給他的題目。訊息顯示,題目包括對《國安法》的想法、《國安法》如何影響《蘋果》或其他新聞機構、《蘋果》美國版的目標等。黎指,Lucia 負責觀眾提問,這就是她所建議的問題,但黎拒絕對方的建議,並回覆張應該讓觀眾自發提問。
控方展示張志偉於 7 月 6 日在群組稱,已在 Twitter 及 Facebook 宣傳黎的直播節目。翌日,張向黎發訊講述直播節目安排,包括有 Corita 的協助。控方問,誰是 Corita?黎指是另一《蘋果》員工,她與 Luica 一起協助黎直播。
李素蘭問,是否 Lucia 提前準備問題?黎稱,Lucia 會與觀眾溝通,再轉交觀眾問題予他回答。控方問,是否提前準備了直播討論的內容?黎稱不是,重申是由觀眾自發提問。
10:38 控方質疑《蘋果》高層均有參與黎 Live Chat 節目製作 與黎供稱有別
控方開始就黎的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提問。控方引述,「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早前供稱,黎曾告知他「最近啲嘉賓都好猛,包括呀 Jack Keane,係美國退休將軍」,形容對方「好有影響力」;而張表示「呢啲時候請退休將軍,會唔會好敏感?」;張又稱,黎當時回應「以我做咗生意幾十年,以我做生意嘅直覺,佢哋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嘅,我冇得褪嘅」。
黎指,張沒有說出實情,因為黎沒向張提及自己的朋友,所以張不會知道 Jack Keane 參與黎的節目。至於「以我做咗生意幾十年…我冇得褪嘅」此番說話,黎指他可能在其他場合提及過,但並非與 Jack Keane 相關。
控方指,黎早前供稱從未與張劍虹談及自己的朋友,指黎本人的業務亦與公司無關,黎的「Twitter Live」節目與《蘋果》無關。黎確認。控方再指,黎沒有同意讓《蘋果》高層於《蘋果》的平台中推出「Live Chat」節目,黎亦沒有指示他們這樣做?黎確認。
控方再問,黎於自己的 Twitter 帳戶發布「Live Chat」後,《蘋果》才發布節目?黎指這是合邏輯的想法,但不知道是否同時發布。控方再指,黎曾指「Live Chat」是黎的個人節目,與《蘋果》無關?黎確認。
控方再展示「English News」群組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訊息,時任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於群組發訊:
老闆,張生,各位,老闆計劃做的 twitter live,目的是和外國讀者互動,打國際線,我建議以下做法: 1 一星期做一次,逢周四早上 9:20 am 2 出時會 push 提讀者看 3 會同時在老闆自己的 twitter 和蘋果日報的 twitter 出這 live 4 在老闆辦公室做,感覺 personal 點 5 直播時現場只有二人協力,一人是製作組同事,負責 technical 事宜,另一人負責留言提示老闆即場和讀者互動 7 月 9 日或 16 日(周四)可開始,視乎老闆是否 ok
法官杜麗冰問,黎當時已被告知會有直播?黎確認,稱已忘記了。杜再問,根據訊息「老闆,張生,各位,老闆計劃做的 twitter live,目的是和外國讀者互動,打國際線」,可見節目並非黎的個人節目,亦與《蘋果》相關?黎指,是他的個人節目,與《蘋果》無關。控方再指,「出時會 push 提讀者看」,是指於《蘋果》宣傳?黎確認。至於「在老闆辦公室做」,黎確認是《蘋果》辦公室。黎指他有時在家做節目,大部分時間在辦公室。
李運騰問,似乎黎的節目於「English News」群組中曾有討論?黎指,當時張劍虹有關注。李運騰再問,所以黎並非完全沒有與張談及此事?黎重申,他從未與張談及自己的朋友。杜麗冰再引述,張劍虹當時回應「是否後天就開始?惡法剛生效」,張志偉則指會在後天準備好。杜問,訊息與《蘋果》高層參與節目相關?黎指,張劍虹有所關注,因當時《國安法》即將實施,而張志偉當時應該是回應指不會有事。杜質疑,所以其實所有高層都積極參與黎的「Live Chat」節目?黎否認,指他們沒有參與,只有張志偉安排兩名員工協助,另把資料發送到群組中。黎指,張志偉涉及在內,但張劍虹只是關注。
控方再展示黎的回覆「I’m ok with. But I want to talk to Lucia to have her input to get more understanding. Kim Hung can you alert her and ask her when is the best time to call her on video call. Thanks. Jimmy.(我沒問題。但我想和 Lucia 談談,聽聽她的意見了解更多。劍虹,你可否詢問她甚麼時候方便視像通話?謝謝,Jimmy)」控方問,黎當時向張發出指示?黎指,因為他沒有 Lucia 的聯絡方式,所以著張協助。法官李素蘭問及,《蘋果》員工會把黎的「Live Chat」節目放在黎的 Twitter 帳戶?黎確認。
控方再問,針對黎的個人直播節目,黎毋須在「English News」群組討論?黎指,他於辦公室錄影,而由員工協助,而黎讓「English News」群組知悉此事,因為他們是高層。控方質疑,黎不只是讓高層知悉此事,而是整個高層都參與在內?黎重申,張志偉及兩名員工參與在內,而張劍虹是關注節目在《國安法》實施後推出有否問題,其他高層亦只是被告知此節目。
10:20 黎盤問下同意《蘋果》想鼓勵更多學生參與示威
控方再展示黎與陳沛敏於 2019 年 6 月 3 日,針對 6.9 大遊行的對話:
黎:我們應該找些聯署學生訪問,激發其他學生 69 出來
陳:有的,會再找。謝謝
黎:主要是訪問他們,不是針對「師兄」「師姐」而是激發其他學生出來。謝謝,黎。
陳:收到
黎早前同意,當時要求下屬鼓勵更多學生參與示威,指聯署學生應指大學生。當控方於庭上再次展示訊息時,黎補充指聯署學生是大學生這想法只是猜測,並不肯定。法官杜麗冰指,黎認為聯署學生可包括中學生?黎指可包括中學生,但只是猜測。控方再指,黎的訊息是要鼓勵更多學生參與 6.9 遊行?黎確認。
控方展示於 2019 年 6 月 6 日由李卓人成立有關「6.9 大遊行」的群組,而黎為成員之一。李發訊息提到「一人一相」呼籲參與遊行的行動,指要呼籲中學生及大學生參與行動。控方問,其目的是著更多中學生及大學生出席 6.9 大遊行? 黎指並非整個行動目的,因為行動是讓所有人參與。
控方再展示群組,顯示黎引述李柱銘的意見「Martin suggested that we need a few more young people to join, to show an inter-generation image. Anyone has good candidate to recommend? (中譯:李柱銘建議我們需要多一些年輕人加入,以展現跨世代形象。有人有好的人選可推薦嗎?)」李卓人回覆「There will be 中學生 arriving? (中譯:會有中學生來嗎?)」控方問,黎同意李的想法?黎同意。控方再指,當時想法是想中學生參與行動?黎確認。控方再指,所以行動目的是想更多中學生及大學生參與 6.9 大遊行?黎確認。
法官李運騰再問及黎與陳沛敏的訊息,「我們應該找些聯署學生訪問,激發其他學生 69 出來」,指黎當時要求陳訪問學生,以激發其他學生參與遊行?黎確認。
法官杜麗冰再指,根據訊息可見,根據邏輯而言,黎提到的「聯署學生」是指中學生?黎指,他在訊息中沒有說明。杜再指,但黎在訊息提到「不是針對『師兄』『師姐』」?黎回應,邏輯上是指高中生,不要針對大學生,黎指當時大學生與中學生之間有爭執,所以不想這些訪問針對人。控方再指,《蘋果》亦想鼓勵更多學生參與示威反對政府?黎指認為是。
控方再提到,《蘋果》於 2019 年 11 月 19 日推出「撐學生 抗暴政」的閱讀報紙計劃。黎指,計劃是讓更多人捐款,以支持中學生閱讀報紙。控方指,讓學生訂閱《蘋果》?黎確認。控方再指,以參與示威?黎指,至少讓學生知道當時新聞發生的事。控方續指,《蘋果》一直以來(all along) 均鼓勵學生參與示威?黎指不是「一直以來」,但當時支持更多學生閱讀新聞,知道時事。杜麗冰問,黎只是支持學生讀《蘋果》,而非其他報紙?黎確認。
法官李運騰問及,《蘋果》推出計劃時,《逃犯條例》已被撤回,而當選用「抗暴政」的字眼時,其計劃已非要求反修例,而是針對政府?黎指,當時市民認為反修例運動並未完結,繼續要求「五大訴求」。
10:10 黎確認指示下屬於英文版 刊蓬佩奧見六四倖存者新聞
控方引述黎助手 Mark Simon 於 2020 年 6 月 4 日向黎轉發,來自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團隊的訊息,當中提到「The Secretary met with Tiananmen survivors. First time to our knowledge that the massacre anniversary was marked in such a way」(國務卿會見了天安門事件的倖存者。據我們所知,是第一次以這種方式紀念大屠殺)。Mark Simon 提到,上述訊息來自蓬佩奧團隊,「She hopes Apple can give it some publicity that we can show Pompeo」(她希望《蘋果》能夠就此做一些宣傳,以便我們可向蓬佩奧展示)。黎確認,他把這些訊息轉發時任副社長陳沛敏及時任總編輯羅偉光。
控方指,黎當時想把新聞刊登於《蘋果》英文版?黎確認他曾通知下屬,但當時下屬已引用其他新聞資料來源發布這則新聞。控方再指,黎同時要求下屬再刊登新聞,以及在論壇版再刊登文章?黎確認。控方展示 Mark Simon 與黎於 2020 年 6 月 4 日的訊息,Mark Simon 表示「And thank you on the coverage in Apple. Mary thrilled will get to Pompeo. (中譯:感謝你在《蘋果》的報道,Mary 很高興會轉告蓬佩奧。)」黎回覆「That’s great to hear! Thanks.(中譯:很高興聽到這個消息!謝謝。)」
控方指,這是黎作出的指示,要求在《蘋果》刊登相關報道?黎否認,指只是轉達訊息,因為下屬於黎轉發訊息前已刊登新聞。控方再指,除了首次刊登報道外,黎亦指示再次刊登文章,並放在英文版上,以及在論壇版撰文?黎確認。
10:04 開庭
HCCC51/2022